索引号: 113310047338327010/2024-1617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路北街道 公开日期: 2024-04-22
有效性 文件编号

【主要负责人解读】路北街道应急办主任任舟兵解读《关于开展“家家学消防、人人会报警、户户会逃生”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2 16:14 访问次数:

近日,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路北街道办事处印发了《关于开展“家家学消防、人人会报警、户户会逃生”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行动的通知》,现由应急办主任任舟兵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出台目的

为深刻吸取江西新余“1·24”临街店铺、江苏南京“2·23”居民楼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六必行动”,我街道结合街道辖区内实际情况,决定在实践中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从而进一步提高辖区内居民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全力确保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特制订本通知。

二、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23〕35号)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街道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展“家家学消防、人人会报警、户户会逃生”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我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研究起草了《关于开展“家家学消防、人人会报警、户户会逃生”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行动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1、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我街道各办以及各村社都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科普推广内容中;积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村社党员干部、企业法人或消防安全负责人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栏、标语海报等,开展经常性的“进村入户”消防宣传活动;

2、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工作。我街道常态化开展村(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民用自建房用作经营性场所、沿街商铺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同时,严格要求机关内、村社内、企业内,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活动,并由专人形成档案文件留存。

3、夯实消防安全工作整体部署。我街道本级、下设村社、辖区内各企业都应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创新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形式,并定期将活动的总结档案提交至应急办公室,确保做到人人能受教育、人人会逃生自救。

四、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 

五:适用对象

路北辖区内各村社、各企业。

六、解读机关

本文件涉及政策咨询渠道: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路北街道办事处311办公室

本文件解读机关: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路北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

解读联系人:任舟兵

联系电话:0576-82527023


信息来源: 路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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