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路桥区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2023年度路桥区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路教督办〔2023〕5号),在各学校自评的基础上,经局相关科室复评,局党委会研究审定,确定2023年度路桥区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目标考核等次如下:
一、中学组
A等次:路桥三中、路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峰江中学、桐屿中学、新桥初级中学
B等次:路桥区教师进修学校、路桥实验中学、路桥二中、蓬街中学
C等次:金清实验中学、横街中学、金清三中、路桥四中
二、小学组
A等次:路桥小学、路南小学、路桥街道实验小学、横街小学、新桥小学
B等次:南官小学、路北小学、螺洋小学、桐屿小学、蓬街小学、长浦小学、新市小学、凤栖小学、北大飞龙湖学校
C等次:金清小学、峰江小学、 保全小学、河西小学、启智学校、共和小学
D等次:金清实验小学、蓬街二小、下梁小学、黄琅学校
三、幼儿园组
A等次:区中心幼儿园、路北街道中心幼儿园、桐屿街道中心幼儿园、区滨海中心幼儿园
B等次:路桥街道中心幼儿园、金清镇幼儿园、螺洋街道中心幼儿园、路桥区星光耀幼儿园、路桥区檀香府幼儿园、蓬街镇实验幼儿园
C等次:蓬街镇中心幼儿园、新桥镇中心幼儿园、横街镇中心幼儿园、路桥区南官实验幼儿园、路桥街道实验幼儿园
D等次:峰江街道中心幼儿园、路南街道中心幼儿园
路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办公室 路桥区教育局
2024年2月18日
请点击查看:路教督办〔2024〕1号《关于公布2023年度路桥区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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