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委办发〔2023〕6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基层应急消防职能整合、指挥统一、数字赋能、工作联动,夯实基层应急消防工作基础,切实增强我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源头管理,结合《路桥区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路区委办发〔2021〕31号)和《台州市路桥区各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路安〔2022〕1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围绕组织指挥高效、统筹机制健全、风险防控精准、应急保障有力为目标,以“坚持党建统领、坚持深度融合、坚持数字赋能、坚持高效协同、坚持实战实效”为抓手,加快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全面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应急消防组织网络,落实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责任、完善应消一体工作机制、强化应急消防队伍保障,加快推进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为路桥“一区四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应急消防管理站在防与救上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的作用。
到 2024 年底,全面落实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责任,切 实构建扁平化指挥体系,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 和开放共享的管理平台更加完善。街道应急消防治理体系进一步 健全,高效处置安全生产、防汛防台和消防安全等各类突发事件; 街道全面完成应急消防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有效承接应 急管理、消防安全行政执法事项赋权和委托执法事项,专职消防队建设达标率达到 100%,确保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事情有人办;村(社区)网格协同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覆盖率达到 100%。
到 2025 年底,党建引领基层应急消防治理机制全面完善,基层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建成组织指挥高效、统筹机制健全、风险防范精准、应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
三、健全基层应急消防管理组织体系
(一) 应急管理职责。建立应急消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一同担任双组长、常务副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应急消防管理站长兼任。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实现职能整合,队伍力量到位。
(二)配强基层人员力量。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点、灾害风险等实际情况,按照人随事走、人岗相适的原则,加强人员的统筹调剂,配强配齐应急消防管理站人员力量。充实街道应急管理专业技术岗位,配足街道辅助执法人员,通过正式合同工、临时聘用、引入第三方社会化服务力量等多种方式予以充实,确保每50家工业企业、200家商贸场所、100户居住出租房配备1人以上提高基层应急管理专业能力素质。
(三)推进“站队合一”建设。理顺基层应急消防管理站和专职消防救援队的关系,强化应急消防管理站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综合应急救援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森林防灭火队伍等的工作统筹,形成统分结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全面深化“13510”梯次灭火救援体系建设,确保“一有火星、一脚踩灭”。强化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统筹协同职能,依托平安法治模块中的应急消防管理应用,统一指挥调度辖区应急消防执法和应急救援力量,全面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队伍、重点环节综合监管,变“单兵作战”为“握指成拳”。
(四)压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聚焦基层末梢,特别是针对“九小场所”、居住出租房等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业务指导、下沉工作力量,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经济发展办要指导督促小微企业园区制定入园条件;城建办、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建立违法建筑日常巡查制度;街道农业三产办、城建办、自然资源所等职能部门从规划、供地等审批环节减少“八间套”“十间套”等“通天式”居住民房供给,建设部门优化更新《农村住房通用图集》,源头限制“通天式”居住民房建设。
四、落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责任
(一)压实街道应急管理责任。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基层应急管理领导责任。明确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应急消防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研究基层应急消防工作,协调解决基层应急消防重点难点问题。街道常务副主任为分管责任人,其他党政负责人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分析把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等规律特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将应急消防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作为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领导干部履职评定和评优评先重要依据。
(二)落实村(社区)应急消防管理责任。各村(社区)要加强监督指导,明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应急消防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督促、协调村(社区)全面落实上级应急消防管理工作任务。组织党员干部建立村(社区)应急突击队,在党员干部中择优配备应急消防管理员,遇突发险情时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突工作。加强村(社区)、网格与包干联系部门常态化联系,落实县级领导包乡走村、镇街干部驻村联社制度,推动各级力量深度下沉。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出租房等安全管理,每年签订安全生产、消防、防汛防台责任状,督促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
(三)落实网格化工作责任。要按照权责对等、利责统一原则,将街道领导、驻村干部、村居(社区)干部等同网格员一并列为网格责任主体,实行责任捆绑。将各领域风险隐患巡查,以及协助做好避险转移、抗灾自救等工作纳入网格员职责,将企业安全员、园区安全管理专业人员等充实到“1+3+N”网格治理团队统筹管理。各级网格责任人要积极宣传普及应急消防管理基本知识、常识和技能;定期排查网格内安全生产及水旱灾害、山洪灾害、森林火灾、消防、气象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向行政村(社区)报告,并进行经常性的巡查。
五、完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一)建立完善源头防范机制。全面加强源头防范,建立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生产准入审查机制,严格把控准入门槛,杜绝安全风险大、安全生产条件差的项目引入。深化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开展企业风险普查和辨识,切实编制风险等级清单,强化分级管控,全链条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建立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历史预警,紧扣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季节性和阶段性特点,切实做到精准预警、针对预防。加强趋势预警,实行应急管理形势分析月例会制度,认真研判安全形势,及时通报研判成果,用数据分析引导工作开展,针对突出问题及时提出预警。加强各部门合作,及时开展会商,根据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适时发出不同级别预警,确保第一时间做好防范。加强事故预警,深刻剖析、全面复盘本地及国内外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事故典型案例,及时分析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三)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目标导向,统筹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用好用足“4353”工作体系,切实做到防风险、 除隐患、遏事故。2023 年底前,分行业领域梳理重点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内容两张清单,明确管理部门、层级和检查频次,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滚动排查、滚动治理,不断深化常态化暗查暗访机制建设,确保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管控,汛期前海上安全、城镇内涝、地质灾害、城镇安全等重要领域风险管控清单制定率和执行到位率达到100%。支持和督促应消办及派出所依法依责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四)建立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并完善“13510”梯次应急联动救援体系。继续完善微型消防站、村居应急突击队、街道综合救援队联动体系,探索建立“村村联动”“村企联动”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与周边大中型企业签订村企应急联动协议,以村级工业集聚点或大中型企业为中心,整合周边村(社区)人员力量,按照共防互补的要求,共同组建抢险队伍、储备救援物资、开展预案演练,巡查检查、隐患整治、应急处突等。要加大对微型消防站、村(社区)应急突击队、街道综合救援队的检查指导、拉动演练的力度。同时,按照有场地设施、有基本装备物资、有实用工作手册的要求,建设一批区域性微型应急救援站点。
(五)建立完善执法监管机制。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要依法梳理法定和委托权力事项,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配足配强执法力量,确保有4人以上(从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持证执法人员,专门从事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升执法震慑力。实行行政执法委托机制,依法接受区级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权委托,确保执法主体合法化。
(六)建立完善精密智控机制。依托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综合指挥系统,进一步加强互联互通,提升基层应急指挥能力。推进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现有指挥系统、重大应用与 “ 141”基层治理体系深度融合,按照事件协同、任务执行反馈、风险预警处置等类型,与基层智治综合应用进行集成贯通,实时共享基层智治大脑监测预报预警数据。将应急消防治理全面纳入平安法治跑道,在基层智治综合应用中建设应急消防管理模块,推进单位场所、风险隐患数据治理,全量纳入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动态管控,动态梳理确定重大、较大、一般和低风险等级,分级分类明确单位自查和部门监督检查频次。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一般事故隐患原则上由街道通过基层智治综合应用中的隐患排查治理功能模块完成闭环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由县级完成督导闭环。推动将119 智能接处警系统接入基层智治综合应用,推广使用无线烟感、电子围栏等智能终端感知产品,实时感知风险隐患,高效协同闭环处置。
六、强化基层应急管理保障体系
(一)完善应急预案建设。应急消防管理站要结合辖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等状况,及时修编安全生产、消防、防汛防台、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等应急预案,统一编制综合性“多案合一”应急手册。要强化预案演练,街道每年开展1次以上综合性或重点灾种应急演练,指导行政村(社区)开展现场处置演练。
(二)加强物资装备保障。应急消防管理站要按规定配齐配强执法专用装备和应急保障车辆。全面推进村(社区)应急装备“3+4+X”标准配备,实现卫星电话、小型发电机、带动力排水泵等“三大件”和头盔、电筒、防雨护具、救生衣等“四小件”及微型消防站器材、手持扩音器等配备到每个村(社区)。
(三)开展应急教育培训。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关应急管理相关工作专题培训,重点加强基层安全生产、防汛责任人和一线干部的培训。强化网格员应急管理业务培训,提高风险识别和应急处突能力。依托“5·12”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开展应急管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开展避险避灾逃生演练,切实提升公众自防自救能力。
(四)落实激励保障措施。加强和规范应急管理系统奖励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奖励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树立实干担当用人导向,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予以激励,选派有发展潜力的干部到应急管理岗位锻炼,对成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切实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建立完善街道政府专职应急消防员经费保障、培训教育、薪酬待遇、社会保险、职业健康、休息休假、奖惩退出、优待抚恤等配套制度,切实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将街道、村(社区)应急消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非工作时间处置应急消防突发事件的事业编制人员,相关补贴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安排解决;对长期在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一线工作、达到规定年龄的人员,可调整转岗,保持基层应急消防队伍战斗力。
(五)推动社会化服务发展。以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为目标,坚持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结合,搭建服务平台,以安全生产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服务政府安全监管监察、服务公众安全教育为主责,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作用和安责险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完善“保险+服务”机制,建立主体多元、覆盖全面、综合配套、机制灵活、运转高效的新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