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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4MB1634021N/2024-1623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4-06-14
有效性 文件编号

路桥区 2024 年度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6-14 16:19 访问次数:

路桥区 2024 年度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高质量推进避灾 安置场所建设管理工作,按照2024 年度我区避灾安置场所建设 任务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4 年全区新建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 12 家(指标分解见附 件 1);结合地方实际,建设临时避灾安置场所,以满足大规模 人员转移安置的需求。

二、主要工作

按照避灾安置场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功能完 备、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的要求。具体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按规范开展建设。各地要制订计划,精心 组织,做到早谋划、早对接、早落实。要严格执行《避灾安置场 所建设与管理规范》(DB33/T 2158-2021)创建标准,确保规范化 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质量。要结合当地灾害特点和历年转移安置人 数等情况,适当遴选符合要求的公共建筑作为临时避灾安置场 所,按照《临时避灾安置场所使用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开展建 设,提升本地区避灾安置服务保障能力。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工作 列入考核,同时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地开展实地督查检查,了解 建设进度和质量,查摆存在问题,并在全区范围通报各地工作情 况。


 

(二)科学规划,广覆盖推进建设。各地要结合避灾点分布 现状,进一步统筹规划,继续按照“淘汰一批、建设一批、提升 一批、示范一批、备用一批”的工作思路,分类推进避灾安置网 建设,提高避灾安置场所覆盖率。要积极探索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普查成果在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上的实战应用,加强对本地区避灾 安置服务保障能力研判,优化完善选址布局,重点解决人口规模 较大的村居等避灾安置保障覆盖能力不足、规范化程度偏低等问 题。

(三)强化保障,高水平运行管理。各地要在全面做好规范 化避灾安置场所及临时避灾点建设任务的同时,还要做好已建避 灾安置场所的日常维护工作,特别是全面检查救灾物资有效期, 做好过期物资的轮换更新工作。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定期 做好安全评估工作,在汛期前完成避灾安置场所的安全检查工 作,确保灾时规范有序、安全可靠运行,最大限度发挥防灾减灾 效用。

三、实施步骤

(一)任务分解阶段(2024 年 3 月) 。区应急管理局将今年避  灾安置场所建设任务指标分解至各地(见附件 1)。各镇(街道) 要提前谋划,细化时间节点,落实专人专班负责此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 年 4 月-5 月)。各地严格按照相关 文件要求,全面开展规范化和临时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工作,动态 分析并及时掌握基层工作推进情况,于每月 25 日前向区应急管


 

理局报告当月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进展情况。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4 年 6 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将组 织人员对今年新建的避灾安置场所进行现场验收,填写《避灾安 置场所项目现场验收表》(见附件 3),对验收合格的避灾安置 场所发文公布,并及时录入省减灾救灾信息系统(考核以系统信 息为准)。

 

附件:1.2024 年全区建设 12 家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任务分 解表

2.2024 年各地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进展表 3.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验收表


 

附件 1

 

2024 年全区建设 12 家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任务分解表

 


路桥 街道

路南 街道

路北 街道

螺洋 街道

桐屿 街道

峰江 街道

新桥 镇

横街 镇

蓬街 镇

金清 镇

合计

2024 年 规范化避 灾场所建 设任务数

(最低 数)

 

1

 

1

 

1

 

1

 

2

 

1

 

1

 

1

 

2

 

1

 

12

 


 

附件 2

 

2024 年各地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进展表

填报时间:

 

规范化避灾 安置场所建 设工作进展

路桥 街道

路南 街道

路北 街道

螺洋 街道

桐屿 街道

峰江 街道

新桥 镇

横街 镇

蓬街 镇

金清 镇

 

合计

任务数

1

1

1

1

2

1

1

1

2

1

12

完成数












完成率(%)












排  名












备注

说明:3 月-6 月,每月25 报此表。若完成数为 0,需要备注下当前总体进展情况,如选址、房屋检测、硬件/物资配置、制度建设等,同时备 注临时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进展。


附件 3

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验收表

 

项目基本情况

避灾安置场所名称


建设类别

新建/改建

场所面积

2 m

可安置人数

选址合理

□是 □否

避灾安置场所 标识牌

□有 □无

避灾安置场所 指示牌

□有 □无

宣传资料、运管 制度牌

□有 □无

功能分区标识牌

□有 □无

 

功能分区情况

救灾物资储备室

□有 □无

男女休息室

□有 □无

特殊人员休息室(乡镇级须有)

□有 □无

办公室

□有 □无

厨房(乡镇级须有)

□有 □无

食堂(非硬性要求)

□有 □无

卫生间

□有 □无

 

配套设施情况

供水设施

□有 □无

照明设施

□有 □无

物资储备设施(货架等)

□有 □无

温度调节设施(空调或电风扇等)

□有 □无

消防设施(灭火器等)

□有 □无

环卫设施(垃圾桶等)

□有 □无

淋浴设施

□有 □无

视频监控(乡镇级须有)

□有 □无

 

场所内配套救灾 物资

床铺(行军床或折叠床等)

□有 □无

应急生活包

□有 □无

应急灯

□有 □无

餐具

□有 □无

方便食品或代储协议

□有 □无

主要问题及 整改意见


镇(街道) 意见

 

(公章)

县(市、区)、

台州湾新区

应急管理局

意见

 

(公章)


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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