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拨付2023年度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清算资金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浙农牧发〔2020〕23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5号)、《台州市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路桥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路农水〔2022〕79号)、《台州市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关于上报2023年度养殖、屠宰环节病死(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情况的报告》(路农水〔2024〕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清算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1日至3月17日,联系电话:0576-82520187。
台州市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2023年度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清算表
单位:万元
类别 | 病害猪头数 | 检验检疫不合格生猪产品 | 损失补贴 头数合计 | 补贴标准 | 应补资金 | 本次补助 资金 | |
病害产品 | 折合头数 | ||||||
金额 | 188头 | 33358公斤 | 370.64头 | 558.64头 | 800元/头 | 44.69 | 44.69 |
备注:2023年度损失补贴头数合计558.64头,其中病害猪188头、处理生猪产品折合370.64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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