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4002691642P/2024-162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路桥区政府 公开日期: 2024-06-05
有效性 文件编号

【音频解读】解读《关于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5 09:39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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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和出台目的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提出“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两个确保”,排在第一位的就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抓实本职主业,紧抓粮食生产,严守耕地红线,增强保供能力,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特别是始终把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重要农产品保供能力”。为充分调动农民粮油生产积极性,扎实推进我区粮油生产稳定发展,按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结合路桥实际起草《通知》,经区政府同意印发。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种发〔2024〕6号);

2、《台州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关于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台农〔2024〕8号)。

三、主要内容

本通知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政策保障、重点工作、组织保障等四方面内容。

文件明确7项政策保障,粮食规模化生产扶持力度与上年政策相比“一增一加”,油菜补贴标准提高了90元/亩;增加统防统治奖补政策。其他粮油作物补贴标准保持稳定:早稻410元/亩,连作晚稻430元/亩,单季晚稻和大小麦各200元/亩,油菜280元/亩,开展“油稻稻”或“麦稻稻”连作的,再补贴300元/亩。一季旱粮300元/亩,“三园”地间作套种150元/亩。继续执行种粮大户信用贷款贴息政策,实施好政策性水稻、大小麦、油菜种植保险,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优化对完成水稻种植面积任务的镇(街道)的奖励政策,实施区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全面落实稻谷订单储备奖励。

文件部署6项重点工作。强化耕地保护利用,提高粮油生产水平,完善粮油生产经营机制,大力开展农业防灾减灾,加强储备管理,搞活市场流通。

四、适用范围

该文件的适用于指导区级相关单位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政策措施有效期1年。

五、解读机关

《通知》由台州市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解读。

咨询电话:李婉怡 0576-82439390 


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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