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意见:
应冰心委员:
你在区政协第六届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企“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建议》的提案(第3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3年,区财政局党委紧盯路桥区属国企党风廉政建设,通过不断完善区属国企融资比选机制,开展资金、招投标领域专项检查等措施,持续巩固清廉国企建设成效,同时聚焦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工作,推动做好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促治促建,进一步加强对区属国企“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一、强化行权监督,盯牢关键少数。会同区纪委持续做好区属国企“三重一大”事项全周期管理,要求7家区属国企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同步报送区国资工作中心备案,2023年度以来共备案区属国企“三重一大”事项报表252份。严格执行《路桥区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防止领导人员利益冲突的办法(试行)》,要求区属国企领导干部填写《路桥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活动中防止利益冲突有关情况登记表》,及时将有关事项报备至区国资工作中心,加强对违规经营活动的防范和把控。2023年以来未发现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相关事项。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对区属国企新提任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廉政测试,上好新提任国企领导干部的廉政第一课,实现对新提任领导干部谈话测试全覆盖,并将该项工作向企业中层干部延伸,持续做好“关键少数”的监督。
二、专项行动护航,深化清廉国企。以清廉国企建设为主要抓手,制定融资成本比选机制,联合区审计局开展存量债务置换情况联合检查,不断优化债务种类、期限和结构,2023年成功置换有息债务117.05亿元,节约利息支出1.12亿元,其中“国企融资在引进资金方、债券承销商等合作上, 可能存在融资人员失守导致融资成本偏高等廉政风险”这一重点问题入选市级清廉国企问题库并成功销号。2023年8月—2023年11月期间,先后3次对工程款结算及工程款“虚套”问题,采购招投标项目,工程、采购项目开展合规性等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逐一下发书面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落实。紧盯国企大额闲置资金,以企业自查、企业互查、国资抽查等形式,先后组织开展国有企业资金竞争性存放专项检查3次,不断规范企业大额资金的存放管理。以专项行动护航不断推动区属国企向着“物资廉采购”“项目廉招标”“工程款廉结算”“资金廉融资”“资金廉存放”的五廉目标推进。
三、坚持以案促改,推进标本兼治。持续做好案件整改后半篇文章,发挥以案促改促治促建作用。各区属国企以观看清廉国企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现场旁听庭审等方式,多措并举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勤廉主题宣传月期间,各区属国企共开展各类警示教育场次15次,参加人数430人次。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认真开展知戒守纪行动,通过剖析国资国企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注重总结分析不同行业、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特点和教训,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切实发挥长效震慑作用。
下阶段,我们将持续加强对国企“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融资、财务、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完善制度、开展专项行动等手段规范国企公权力运行,纵深推进清廉国企建设。
感谢你对路桥区国资国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区财政局 联系人:沈纵
联系电话:82555809 邮 编:318050
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
2024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