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台州市文明城市创建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城市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但是在路桥部分主城区、十里长街景区以及周边等地存在着大量流浪狗,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周边商户以及游客反映强烈,影响到全区乃至全市的文明创建工作。
一、流浪狗存在的危害
流浪狗属于无人领养的狗,有的单个存在,有的成群结队存在,其存在的危害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传播疾病,携带狂犬病或者其他病毒的流浪狗和有主狗之间的相互传播,甚至还可能传播到人类和其他动物;二是攻击人类,由于流浪狗具有很强的攻击性,特别是景区、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更大。经过实地调研,路桥区河西村、十里长街等地半夜,经常有流浪狗三五成群聚集在一起相互打斗、拦路、狂吠扰民。三是污染环境,流浪狗由于无人管理,随地排泄,排泄物严重影响城市环境,还有可能携带病毒、病菌。四是损害财产,流浪狗因为无人管理,加上野性极大,会对公共设施带来一定的破坏,同时对私人宠物有极强的攻击性行为。在去年7月22日,五条流浪狗在十里长街景区东岳庙前,将商户宠物猫围殴撕咬致死,事情发生后,景区管理单位未作任何赔偿。
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目前流浪狗的处置虽然交由城市管理部门来落实,但是在工作中,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主要是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缺乏专业的人员。由于流浪狗的强攻击性,工作人员不敢靠近,只能采取驱离的方式,等工作人员离开后又开始聚集,治标不治本;二是缺乏专业的手段。目前工作人员想了很多办法,比如网枪、毒杀等方式,要么效果不好,要么安全隐患太大。三是缺乏有效工作时间。由于流浪狗出动时间大部分是晚上9点后,这时相关工作人员已经下班,无法进行有效管理。
三、整治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综合管理计划:政府、非政府组织和社区应该共同制定和实施综合管理计划,包括流浪狗的救助、养护和领养计划,以及推广人们对流浪狗问题的认识。
二、推广领养和绝育计划:推广领养流浪狗的意识,并提供适当的绝育服务,有助于控制流浪狗数量的增长。这需要建立或支持动物收容所和救助组织,以提供临时或永久的庇护所。
三、加大教育和宣传活动: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流浪狗管理的意识。这包括在学校进行动物福利教育,组织社区讲座和宣传活动,以及利用媒体传播相关信息。
四、制定合理的法律框架:制定和执行合理的法律框架,以保障动物福利和流浪狗管理。这包括颁布有关动物保护和控制流浪狗数量的法规等等,并加强执法力度。
综上所述,流浪狗管理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涉及到动物福利、公共卫生以及社会道德等多个方面。希望相关部门正视问题、明确目标,联合共建,在文明城市创建的道路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答复意见:
梁先根委员:
您在路桥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流浪狗管理的建议》(第85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内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但也发现有不少犬只被遗弃或丢失,它们流浪后会无限制繁殖,数量激增,污染环境的同时也会伤害到人类或传播一些人畜共患病。针对流浪犬整治情况,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顶层设计,实施综合管理
出台《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该条例于2022年5月1日开始实施,按照条例,公安、行政执法、农水部门等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犬只管理工作。为有效实施条例,同步制定了《台州市养犬重点管理区流浪犬只捕捉规定》、《台州市犬只收容留检办法》、《台州市收容留检犬只领养办法》。根据管理条例和办法,加强对流浪犬的捕捉、收容管理。
二、聚焦依法治理,开展专项整治
2023年,我们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管理区养犬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联动开展了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科学制定流浪犬捕捉工作方案,加大重点管理区内不文明养犬行为执法力度,坚决杜绝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全力保障广大市民人身安全。委托专业捕捉队,开展流浪犬、无主犬只捕捉30次,移送收容199只。
三、强化流浪犬只收容留检场所管理
我局加强对犬只收容所的管理、指导和反面督导。不断规范管理措施、收容流程,制订犬只收养制度,落实犬只收容留检场所规范建设、规范操作,按要求开展喂养、消毒、检验等工作,常态化做细做实犬只日常收容留检工作,并以犬只收容反面案例为警示进行有效督导和工作改进。
四、加强宣传和教育,引导人们文明养犬
一方面,我局立足公共区域,开展文明养犬线下宣传。在我区公园绿地、广场商圈、菜场周边和住宅小区等公共区域,发放文明养犬宣传手册,普及文明养犬常识,引导广大市民群众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另一方面,借助媒体平台,加强文明养犬线上宣传。依托微信公众号等载体,面向所有市民群众,大力开展全区文明养犬线上宣传。2023年我局开展文明养犬专项宣传48次,发放宣传资料2512份,针对养犬户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1098份,发放倡议书1444份,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有效提升群众规范养犬的意识。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专项整治、规范管理、广泛宣传”的工作原则,通过整治和宣传,提高犬只管养能力,减少流浪犬只数量。并积极探索与民间流浪犬救助机构的联系,在收容与救助上作出新的探索。
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黄琳玲
联系电话:13857611833 邮 编:318050
台州市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