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意见:
你们在路桥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服务打通“最后一公里”》(第103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基于提案提出的取消运营范围的区块化确实有利于民众出行,提升服务品质,但是根据市里目前的政策文件要求,坚持企业主责,属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原则,根据《台州市共享单车运营规模评估》,结合建成区面积,常住人口数和出行需求预估值,对各县市区共享单车总量进行动态调整,科学控制共享单车投放总量和运营企业数量,并且根据每个季度的共享单车秩序等相关指标进行季度考核,从而对单车数量进行动态调整。故市治堵办规定我们各县市区分别引进单车企业,进行属地集中管理,为了方便管理和秩序维护,故设定超出运营范围就无法使用的功能,从而避免三区单车互通导致单车管理秩序混乱的情况出现。同时出于安全考虑,三区单车互通容易出现长距离的骑行,存在安全隐患,加上目前共享电动车出于轻量化考虑,电池容量变小,并不适合长距离的骑行。
我局目前与市治堵办以及互联网共享单车企业已进行沟通协调,届时市治堵办将组织路桥椒江两地交通局进行会商,商讨打通运营范围,优化管理服务体系,提升民众的出行体验等事项。
感谢你们对路桥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