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意见:
丁永明代表:
您在台州市路桥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谋划肖王村紫禁园树葬区的建议》(第100号)收悉。经与社发集团、路南街道等会办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全区公益性公墓建设三年计划的通知》(路政办发〔2017〕39号)文件精神:目前还在使用的村级公益性公墓,通过整改,加强管理,提高档次,逐步予以关停。为此在规划修编时不再考虑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同时为节约土地,本次规划墓地形式相对统一,规划定点相对集中。现《台州市公墓专项规划(修编)》(2021一2035)已正式发布,本轮市区公墓布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监管全流程同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规划期内路桥区拟扩建2处公益性公墓,即百洋公墓128亩和白枫岙公墓185亩;扩建1处经营性公墓,即螺洋南山公墓186亩,总面积499亩,不再新建扩建村级公墓,户籍村民安葬需求应逐步引导至区级公墓安置。
肖王村紫禁园边上地块面积较小,无法达到规划定点相对集中的目的,该地块未列入《台州市公墓专项布点规划(修编)》(2021-2035),还不能作为殡葬设施建设用地。
二、对于出现乱埋乱葬现象,私建新坟,毁林毁田造坟,盲目建设超标准大墓、家族墓等违法行为,我局将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和属地镇(街道)加强监管和打击。
三、对于超出审批面积建设的乡村公益性公墓,停止发放公墓证,违建部分由公墓管理单位进行改造,美化墓区环境。
感谢您对我区殡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民政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路桥区民政局 联系人:林仙国
联系电话:82550192 邮 编:318050
台州市路桥区民政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