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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4736873592R/2024-1632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4-07-31
有效性 文件编号

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7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7-31 15:57 访问次数:

答复意见:

黄海红、梁荣华、叶嗣林、黄文兴等4位代表:

你们在路桥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77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截至2023年底,我区户籍总人口46.8万人,其中60岁以上11.6万人,占比24.79%,而同期全国平均水平为18.9%,全省平均水平19.1%,我区已早于全国、全省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区民政局在镇(街道)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共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家,老省心综合体3家,实现全覆盖,具备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社会工作、托养等功能,在提供专业服务的基础上发挥示范作用;村(社区)建立居家养老照料中心222家,实现村社区全覆盖,涵盖助餐配送、文化娱乐、日间照料等为老服务。近年来,通过政府采购来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根据《路桥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实施方案(试行)》路民〔2023〕79号),按老省心综合体20万元/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万元/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平均不少于3万元/家的标准落实经费保障。

面对区内老龄化程度加深,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井喷问题,区民政局以“老有康养”为抓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通过进一步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政策、健全行业监管机制和服务规范等措施,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层次、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一)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

2020年到2023年,全区共培训护理员1740人,考出证书684人(其中初级证书198人,中级证书265人,高级221人)。2020年,在台州朗高护理院成立护理员培训基地。将护理员培训指标分解到各镇街道,由镇街道发动报名。每年委托护理员培训基地跟镇街道衔接,根据养老护理员不同等级,开展分层分类的专业化、系统化培训,通过多种形式促进辖区内护理员的培养和护理事业的发展。

一是落实岗位津贴发放。近年来,每年安排约100万用于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和岗位津贴的发放。根据不同等级(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五级/初级工)分别给予每月500元、400元、300元、250元、200元的岗位津贴发放。2024年,联合区红十字会对养老机构护理员开展救护员证培训。

二是举办职业技能比赛。2023年,我局在台州康复医院组织路桥区第一届护理员技能大赛,通过大赛提高养老护理员的技能水平和职业认可度,对比赛前6名给予物质奖励,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认定为技师;优胜奖获得者认定为高级工。派出人员在2023 年台州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获三等奖。护理员技能大赛作为提升专业素质的重要举措,将定期开展。

三是拓宽护理人才来源。引导社会组织、党团志愿者、社工等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如金清镇引入第三方社工机构——台州市艳阳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2023年度共开展9场活动,入户建档30户困难老人,挖掘4个个案,服务约500人次。

(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政策

一是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制定《路桥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细则》,对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对象进行提标扩面。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约2125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主要包括低保、低保边缘等困难家庭中的老人、85周岁以上独居老人和百岁老人。2023年居家养老服务商上门服务老人13685人次,服务单数47020次,服务金额约100万。同时加强对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和使用的监管,并委托第三方每季度对服务质量开展满意度测评。

近期省厅下发《关于健全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将实施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补贴分为养老服务补贴【补贴对象为本省户籍经济困难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下同),该项补贴用于日常照料等生活性服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月125元。】、养老护理补贴【补贴对象为本省户籍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家庭老年人,该项补贴用于因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而产生的照顾服务、护理服务、购买护理用品等照护性服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当中重度受损的每人每月500元、中度受损的每人每月250元、轻度受损的每人每月125元。】、基本生活补助三类【补助对象为本省户籍低保家庭老年人,每月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0%计发,用于解决低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困难。】,其中前两项将以电子积分形式发放至老年人社保卡养老补贴专用账户中,以服务给付的方式用于日常生活照料、照护服务范围内的消费结算。   

二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推广联星村“六个一”模式:政府补一点、乡贤捐一点、志愿者助一点、党员帮一点、菜园种一点、老人付一点,减轻村集体负担的基础上,探索社会餐饮合作模式。在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的同时,引导发动社会力量参与。2023年,新桥镇发动乡贤捐赠5万定向用于老年助餐服务;路北街道发起慈善老年助餐服务专项募捐,计划募集资金10万元,用于贴补区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和配送补贴等。2024年,区慈善总会和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联合开展2024年路桥区‘泰美好’慈善助餐项目。目前路北街道和金清镇分别各获得定向捐赠10万元,用于老人助餐优惠。

三是明确社会资本参与政策支持。落实《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激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工作,通过税费减免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养老行业,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用水、用电、用气享受居民价格等政策,对经依法成立的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按规定享受国家对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和家庭服务业等相应的税费优惠政策。

(三)健全行业监管机制

一是完善统一标准和评估机制。2023年,制定《路桥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实施方案(试行)》(路民〔2023〕79号),确定居家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行托管经费标准【经费标准】,明确居家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行要求,除购买社会化服务外,剩余资金以镇(街道)为单位补助老年助餐【按照5元/餐】。在定期组织在抽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检查工作台账的基础上,由镇(街道)安排村(社区)定期对服务商开展测评。区民政局结合年度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工作,联合派驻纪检组等有关单位,不定期对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第三方开展督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切实提升服务绩效和服务满意度

二是建设智慧监管体系。2023-2024年,在实现12家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无感智能服务终端配备全覆盖的基础上,为8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配备智能无感终端,配别智慧助餐、健康支持、无感监测等功能,进一步便捷居家养老服务,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绩效。

三是实现多部门协同监管。区市场监管部门靠前指导新设立养老助餐服务食堂建设项目,通过审阅图纸、实地勘察,按照建设标准和要求指导规范功能区设置、动线流程、完善设施设备等,推动“阳光厨房”建设。区民政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对养老机构食堂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规范食材采购、加工制作、备餐供餐、餐具洗消、食品留样等各环节过程控制,防范食品安全风险。2023年全区9家养老机构完成阳光厨房建设。督促镇街道定期对老年食堂、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安全情况开展检查和按季度对第三方运行情况进行打分作为考核依据。2023年区民政局委托会计事务所对各镇(街道)民政资金进行审计;近期我局联合派驻纪检组,对2021-2023年的下拨的养老服务补贴资金开展检查,确保养老资金使用精准、到位、高效。

接下来,区民政局将铆足干劲,精准发力,不断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促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路桥区民政局   联系人:戴贤妙

联系电话:0576-82587121  邮  编:318050

台州市路桥区民政局

2024年7月4日

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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