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意见:
陈玲萍、杜雪红、王荣耀、夏发青等4位代表:
你们在路桥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89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截至2023年底,我区户籍总人口46.8万人,其中60岁以上11.6万人,占比24.79%,而同期全国平均水平为18.9%,全省平均水平19.1%,我区已早于全国、全省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面对区内老龄化程度加深,养老服务需求井喷问题,区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一、基本情况
一是机构养老建设情况。全区养老机构中,公办6家(含公建民营4家)、民办5家,全区现有2212张机构床位中,护理型床位1478张,占比66.82%。目前全区养老机构收费范围大致分为以下3类:1500元至2500元/月的有4家,2500元至3500元/月的有4家,中端3500元/月以上的有3家。
二是居家养老提升情况。2016年以来,我区已建成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家,老省心综合体4家,具备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社会工作、托养等功能,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22家,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村(社区)全覆盖,社会养老床位共2361张。
二、强化顶层设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路桥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会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2021年开始,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列为区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常态化组织人员对养老服务开展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开展督查。
二是健全政策体系。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补贴的实施方案》《路桥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规划、建设、验收、交付与管理办法(试行)》等多个规范性文件,为养老服务规范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突出规划引领。我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正在编制,《路桥区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已通过专家论证。通过谋划制定重点项目、指标等,全方位、多层次提升养老服务整体发展水平,努力在“十四五”期间让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四是加大资金保障。区财政局2020年-2024年预算安排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含高龄补贴基金发放数)10991.9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照料中心建设、运营补助、养老补贴等方面,其中 2024年预算安排资金2449万元,五年年均增长16.51%,为区内养老事业提供了资金保障。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推动体制改革、实现数智赋能,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一、引入社会资本
一是建设未来康养城项目。台州市路桥未来康养城位于路桥区螺洋街道二友村、螺洋居,财富大道西侧、院路路南侧地块内。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1亿元,出让建设用地面积约67亩(4.47万平方米),周边带征土地32亩。总建筑面积约10.73万平方米,拟建建筑物主要为康养楼、护理综合楼、认知障碍楼、机构养老楼、活动楼、食堂等,预设床位不少于1500张,将极大弥补我区养老床位严重不足的短板。
二是向养老购买政府服务。制定《路桥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实施方案(试行)》(路民〔2023〕79号),托管标准为老省心综合体20万元/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万元/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平均不少于3万元/家,其中1万元用于向养老服务机构(组织)购买服务和日常管理,其余部分用于老年助餐服务。由镇街道进行招投标,浙江星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君同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社发集团、台州市欣颐养老服公司等多家专业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
二、推动体制改革
一是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进一步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的功能,确保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100%集中供养。实施敬老院重新布局、改造提升工程,截至目前,保留敬老院4家,已完成改造提升4家,均达到二级及以上养老机构标准,护理型床位数不低于60%。大力推动公建民营,4个敬老院实施“公建民营”运营模式,通过对养老机构整体综合改造,实行市场化运营,硬件设施和管理服务质量得到较大提升。
二是实施区社会福利中心国企化改革。以区社会福利中心国企化改革为切口,积极探索养老机构体制改革。通过国企参与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改革,改变公办养老机构现有管理体制,形成更灵活的运营机制,提供更丰富的服务项目,建立更合理的薪酬体系,达到“保基本、激活力、促服务”的目的。激励国有企业采取市场方式与民营养老机构良性竞争、相互促进,推动各养老机构不断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发挥国企统筹资源优势,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三、加大建设投入
一是加大建设力度。2022年投入约100万资金,完成路北街道升谷寺、蓬街镇塘人社区和路南街道方林社区3处已建成住宅小区和老旧住宅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2023年投入约500万,完成路北街道洋洪社区、横街镇云湖村和新桥镇华章村3处老省心综合体;2024年计划在路桥街道古街社区、路北街道银安社区,隆湖社区、桐屿街道飞龙湖社区再建设4家老省心综合体。
二是制定运行规范。2023年,制定《路桥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实施方案(试行)》(路民〔2023〕79号),对居家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行在人力保障,服务和活动开展次数上作了明确的要求,通过助餐补助的方式激励第三方运营的积极性。在定期组织在抽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检查工作台账的基础上,由镇(街道)安排村(社区)定期对服务商开展测评。
三是实现数智赋能。2023-2024年,在实现12家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无感智能服务终端配备全覆盖的基础上,为8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配备智能无感终端,配别智慧助餐、健康支持、无感监测等功能,进一步便捷居家养老服务,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绩效。
下阶段,区民政局将铆足干劲,精准发力,不断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路桥区民政局 联系人:戴贤妙
联系电话:0576-82587121 邮 编:318050
台州市路桥区民政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