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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4736873592R/2024-1632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4-07-31
有效性 文件编号

关于区七届三次党代会第7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7-31 16:33 访问次数:

答复意见:

戴煜、庄腾、吴卫民、应微、应正华、黄直诚、苏震、张锦国、伍亨建、郑娓等10位代表:

你们在路桥区七届三次党代会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发展养老事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建议》(第71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截至2023年底,我区户籍总人口46.8万人,其中60岁以上11.6万人,占比24.79%,而同期全国平均水平为18.9%,全省平均水平19.1%,我区已早于全国、全省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面对区内老龄化程度加深,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井喷问题,区民政局高度重视老年食堂民生服务主体作用,积极构建城乡老年助餐体系,打造“两中心”食堂、村社食堂、养老机构、社会餐饮互补的多维助餐模式,目前全区开伙老年食堂21家,助餐点34家。2024年,预计新建助餐点36个,现已建成29个,进一步完善老年助餐网络。

区民政局通过深化规范化建设、多元化推进、制度化保障,进一步实现区内老年助餐提质扩面。

(一)规范化建设,落实助餐服务提质升级

一是完善养老助餐网络。统计老年人助餐需求,按照城区、镇区、郊区3种类型,优化多维助餐模式合理布局。如路北街道采取“2+N”模式,建设2家老年中心食堂和若干个助餐点,实现辐射16个村社;螺洋街道采用“1+4+N”模式,通过中心辐射、4个老人助餐点发散服务完成助餐需求全覆盖。

二是严格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要求建立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实行食品安全“六公示”,目前我区机构工作人员均办理健康证,21家开伙老年食堂已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三是建立定期交流制度。建立交流学习机制,定期组织有意向开展老年食堂的村社集体班子到助餐工作开展优秀的村(社区)参观,学习食堂运行经验。

(二)多元化推进,实现老年食堂持续运营

一是合理资源配置。利用家宴厨房等现有场所和设施设备开展助餐,如路南街道洪洋村老年食堂、螺洋街道芦阳社区老年食堂均利用家宴厨房,仅投入少量资金改造实现开伙;2023年古街社区“味十里”食堂上线饿了么外卖平台,月均售出60单左右,面向社会经营,增加食堂收入。2024年洋洪老省心综合体对社会人群开放餐饮服务。发动村社志愿者开展配送餐服务,配送费由街道统筹安排只收取极低的费用或者免费,如新桥镇的老年食堂收取1元,路北街道不收取配送费。

二是丰富经营模式。在推广联星村“六个一”模式:政府补一点、乡贤捐一点、志愿者助一点、党员帮一点、菜园种一点、老人付一点,减轻村集体负担的基础上,探索社会餐饮合作模式,如2023年新桥镇扶雅社区和沈府美食合作,利用网格员开展上门送餐,日均将近300个老人享受助餐服务,每餐餐费11元,自费仅5元;蓬街镇启明村和桂琴快餐店合作,日均将近90位老人享受助餐服务;2024年初,朗高护理院对社会老人开展老年助餐,日均就餐约70人。

三是多方筹集资金。在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的同时,引导发动社会力量参与。2023年,新桥镇发动乡贤捐赠5万定向用于老年助餐服务;路北街道发起慈善老年助餐服务专项募捐,计划募集资金10万元,用于贴补区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和配送补贴等。2024年,浙江省泰隆慈善基金会资助路北街道和金清镇20万资金用于老年助餐。

(三)制度化保障,确保助餐服务有序开展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日通报、周督查、月例会”调度机制,推动各镇街道切实扛起属地责任,形成高压工作态势,凝聚持续抓老年助餐的工作合力。

二是完善补助政策。在充分走访调研了解食堂经营成本的基础上,完善运营和就餐人次补贴政策。2024年,根据老年助餐服务数量给予5元/人餐的补助,预计全年投入补贴450万。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组织民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对老年食堂食品安全、燃气安全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提升老年食堂安全管理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设施设备,提升管理能力,2023年建成9家养老机构食堂“阳光厨房”。

接下来,区民政局将积极探索创新,持续深化老年助餐体系改革升级,不断提升养老助餐服务水平,围绕“五老目标”构建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探索加盟共享食堂。充分发挥既有食堂辐射作用,完善邻村择优入伙中心食堂的流程,建立以镇街道牵头,由加盟村申请、主办村班子决策为主的会商协调机制,公摊食堂经营成本,适当考虑送餐费用,提高中心食堂的综合效益。

二是加大助餐激励力度。提高助餐工作绩效在居家养老服务运营考核中的权重占比,并鼓励镇(街道)对设立助餐机构并长效运营的村社干部在考核中应给予适当加分。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慈善资源参与老年食堂运营的个人、集体或单位在慈善评选中予以推荐。

三是完善长效运行机制。统筹财政、慈善、社会捐赠、村社集体等资金,规范资金账目,阳光公开,促进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可持续运营。同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让更多老年人了解、接受助餐服务。

感谢你们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路桥区民政局   联系人:戴贤妙

联系电话:0576-82587121  邮  编:318050

台州市路桥区民政局

2024年7月4日


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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