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意见:
潘荷春、林正云、陈艳群、丁杨军、孙晓春、何柔遐、陈华富、胡婷婷、林瑶、徐正国等10位代表:
你们在路桥区七届三次党代会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千亩做地”系统开发》(第2024019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常态做地、收储土地。根据前期摸排与对接,建立土地做地、储备项目库,并根据规划和年度拟出让项目的进展情况,实时滚动更新项目储备库,确保有地等用。一是综合考虑项目的成熟度、出让计划、市场需求等情况,牵头项目涉及的相关单位,遴选出成熟并具备出让条件的项目;二是主要是做好千亩做地、储备项目牵头、指导、协调和出让工作,管委会主要负责资金安排、招商引资、储备资料收集等工作,镇(街道)政策处理等工作。
二、积极推进逐步解决村集体留地。目前,区政府正在起草拟出台《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留地开发管理工作的意见》,主要在优化村留地指标核定、完善村留地利用方式、加强村留地开发利用监管、附则等待四方面细化完善我区村留地开发管理工作,逐步解决历史遗留村留地,充分听取民意,不断探索更加科学的多种留地安置方式,确保被征地农民长远收益有保障。
三、加大对农民建房政策倾斜。一是实行计划指标单列,农转用指标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年底实报实销,当年保障不足的,下一年度优先保障。二是加强规划管控。要严格落实村庄规划的空间管控。对于原村庄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冲突的,在未来调整村庄规划时,统筹考虑宅基地规模和布局。三是优化细化工作流程。简化和规范申报材料,细化优化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宅基地用地和建房规划许可数字化管理。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
联 系 人:王洪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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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