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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4730293685J/2024-1627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公开日期: 2024-07-04
有效性 文件编号

关于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7-04 18:49 访问次数:

答复意见:

陈星如委员:

你在路桥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探索“宠物友好城市”,助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建议》(第14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台州市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我区于2022年5月5日确定路桥街道、路北街道、桐屿街道、螺洋街道部分区域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同时成立路桥区养犬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路桥区文明规范养犬工作,路桥公安分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我局根据条例规定负责狂犬捕杀、犬只扰民以及伤人事件处置、重点管理区内犬只登记上牌等工作,查处条例规定的相关违法行为。2023年路桥公安分局开展文明养犬宣传89场,重点开展小区、校园宣传;联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街道、农林等部门开展排查整治行动56场次,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文明规范养犬的意识。同时,公安机关加大违规养犬的处罚力度,对于存在屡教不改、可能危害他人健康财产安全等情形的“犬主”进行处罚、教育,路桥公安分局办理了全市第一起未按规定登记犬只案件,并作为全市执法参考推广,2023年度公安机关办理案件41起,捕送犬只25条,同时以案宣法结合防诈、禁毒等知识开展宣传,提高了广大“犬主”主动登记、规范文明养犬的主动性。其中四部文明养犬宣传专题片通过互联网传播取得了非常好的宣传效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点赞。

2024年,路桥公安分局作为牵头部门将进一步根据上级要求开展路桥区文明规范养犬工作,进一步调整重点管理区范围以及犬只类型;进一步建设流浪犬预警模型,提高流浪狗科技预警能力;进一步严格落实条例相关规定的执行,提高违规养犬的成本;进一步配合行政执法以及农林部门开展流浪狗收容、流浪狗救助、流浪狗处置工作,规范流浪狗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指导小区物业、村居开展宠物粪便卫生用品的购置,解决宠物排泄难题。

感谢你对养犬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信息来源: 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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