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意见:
夏发青、罗玉琪、徐燕、王荣耀、刘治冶、张卓、蔡慧君、谢东子、陈玲萍、杜雪红、於婉玲等11位代表:
你们在路桥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报销范围的建议》(第006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村卫生室是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是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网底,在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需求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随着医疗保险覆盖人群的不断扩大,我局高度重视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保险报销需求,2021年至今,已陆续将全区23家政府办规范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通医保结算功能,为当地群众就近接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提供了便利。
但由于历史原因,多年来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村卫生室的建设投入不足,我区其他近100家村卫生室基本上都非政府办或集体办,村卫生室已异化为个体诊所性质,普遍设备设施简陋,人员配备不足,大多数只有一名医生,且难以按要求另外再配备一名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无论是管理结构,药物集中采购和配备,以及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投入,都难以满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设置要求。
村卫生室作为守护农村居民健康的第一道防线,在历史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真正将村卫生室纳入政府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建设和管理。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9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8〕67号)中指出:政府或集体办的村卫生室,纳入医共体管理;其他村卫生室,按自愿原则可纳入医共体管理,其药械采购、业务经营、财务管理和绩效考核等由医共体统一实施。区卫健部门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根据浙江省“政府办村卫生室建设”民生实事任务要求,最近几年不断推进政府办村卫生室建设,逐步提升政府办村级医疗机构占比;二是全面开展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评价,按照国家《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于今年6月底对61家申报服务能力评价的村卫生室开展了区级评价;三是提升村级机构从业人员服务能力,按要求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定期注册培训工作,推进乡村医生知识更新,切实提升我区乡村医疗服务能力;四是规范医疗机构审批校验流程,严把备案审批关、校验整改关;五是加强村级医疗机构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六是开展数字监管和强化执法检查,完善村级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区医保局高度重视群众对医保工作的需求,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及时跟进,确保政府办村卫生室开通医保结算功能;二是对提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的非政府办村卫生室,根据市局部署,及时予以验收;三是紧密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通过医共体整体打包医保总额预算,将纳入医共体统一管理的村卫生室一并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同时加强对政府办村卫生室相关医保政策培训,规范医保业务操作流程,防止违规违法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以为辖区居民提供更便捷、高效、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和更便利的医保服务!
感谢你们对路桥区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路桥区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任志军
联系电话:0576-82520004 邮 编:318050
台州市路桥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