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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4MB1581740U/2024-1627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医疗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4-07-05
有效性 文件编号

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6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7-05 09:19 访问次数:

答复意见:

夏发青、罗玉琪、徐燕、王荣耀、刘治冶、张卓、蔡慧君、谢东子、陈玲萍、杜雪红、於婉玲11位代表:

你们在路桥区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报销范围的建议》(第006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村卫生室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是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网底,在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需求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随着医疗保险覆盖人群的不断扩大,我局高度重视群众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保险报销需求,2021年至今,已陆续全区23家政府办规范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通医保结算功能为当地群众就近接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提供了便利。

但由于历史原因,多年来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村卫生室的建设投入不足,我区其他近100家村卫生室基本上都非政府办或集体办,村卫生室已异化为个体诊所性质,普遍设备设施简陋,人员配备不足,大多数只有一名医生,且难以按要求另外再配备一名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无论是管理结构药物集中采购和配备,以及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投入,都难以满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设置要求。

村卫生室作为守护农村居民健康的第一道防线,在历史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真正将村卫生室纳入政府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建设和管理。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9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8〕67号)中指出:政府或集体办的村卫生室,纳入医共体管理;其他村卫生室,按自愿原则可纳入医共体管理,其药械采购、业务经营、财务管理和绩效考核等由医共体统一实施。区卫健部门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根据浙江省“政府办村卫生室建设”民生实事任务要求,最近几年不断推进政府办村卫生室建设,逐步提升政府办村级医疗机构占比;二是全面开展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评价,按照国家《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于今年6月底对61家申报服务能力评价的村卫生室开展了区级评价;三是提升村级机构从业人员服务能力,按要求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定期注册培训工作,推进乡村医生知识更新,切实提升我区乡村医疗服务能力;四是规范医疗机构审批校验流程,严把备案审批关、校验整改关;五是加强村级医疗机构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六是开展数字监管和强化执法检查,完善村级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区医保局高度重视群众对医保工作的需求,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及时跟进,确保政府办村卫生室开通医保结算功能;二是对提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的非政府办村卫生室,根据市局部署,及时予以验收;三是紧密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通过医共体整体打包医保总额预算,将纳入医共体统一管理的村卫生室一并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同时加强对政府办村卫生室相关医保政策培训,规范医保业务操作流程,防止违规违法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以为辖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和便利的医保服务

感谢们对路桥区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路桥区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任志军

联系电话:0576-82520004         编:318050



台州市路桥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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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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