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1年9月全国工商联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法治民企行动方案》,要求民营经济人士“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由于我区已有依法治企相关基层实践和初步探索,为此建议,在我区率先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决策先问法”服务支持体系,加大法治民企建设力度,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区民企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一)现状和原因
1.目前现状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积极出台相关措施,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实现发展规模逐年扩大,发展势头强劲有力。但部分民企因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和发展难题,包括生产经营的停顿、经济利益的损失、劳资关系的冲突、社会声誉的伤害等。同期,在安全、环保、用工、市场等各类涉企检查活动中,因发现问题受罚的企业也不在少数。
2.原因剖析
一是部分民企对依法治企认识有待提升,注重抓生产、抓经营,但抓合规力度还不够。主要表现为企业法律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亟需完善;企业负责人法商意识有待提升,法务、财务、审计等关键人员参与企业决策还不够;企业员工合规意识、廉洁意识等有待强化,企业内部法治宣传教育需要常态化开展等。
二是法律、法务、第三方服务机构资源亟需加强,结构性能力有待提升。但因为我区民企数量较多,仍不能满足我区法治民企工作全面推进所需要的资源和条件。
三是关于法治民企建设的齐抓共管格局尚未有效形成,依法治企氛围还不够浓厚。主要表现为对法治民企建设的引导宣传力度需要加强、形式需要创新;部分民企的部分维权诉求不能通过有效渠道及时反映,在出现问题时不能依法通过友好协商、诉讼等方式解决企业纠纷;部门之间的协同需要加强,依法治企的问题发现、问题解决、考核激励、机制完善等闭环服务有待提升。
(二)对策建议
建议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民企建设工作。做好顶层设计,统筹各类资源,以推动民企“决策先问法”为切口,研究建立合规工作体系,及时发现、预警、纠偏。一方面,全面促进“决策先问法”观念的建立,凡涉及较大、重大决策之前,马上想到要问计于专家,询问政策法规和对策方法。另一方面,全面构建支持民企“决策先问法”的服务支撑体系,解决观念、能力、环境问题,培育法治文化,加强合规管理,推动源头治理,引导并支持民企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
1.强化调查研究。梳理民企发展中的各类涉法问题,研究源头治理的有效办法。建议公检法司及涉企执法部门在各自领域组织开展研究工作,梳理形成各领域的企业涉法风险清单,重点标识各方关注度高、后果严重事项,做到底数清楚、重点突出。二是形成解决方案。依靠各类智库,根据风险清单研究策划源头治理方法,形成系列“体检工具”和“解决方案”。通过工具、方案的标准化输出,全面降低专业要求,解决能力、资源不足问题,力求问得清楚、答得明白、能出实效。
2.精准协同服务。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齐抓共管、服务为先的工作体系。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建议司法局牵头,联合各涉企部门,建立涉企普法机制。首先对政府涉企岗位的工作人员开展“决策先问法”的宣教工作,再重点抓好企业法人这一“关键少数”的日常宣传工作,提升其法商意识,提高民企“问法”的质量、数量。二是培育服务机构。建议各涉企部门建立本领域专业人员引育机制,包括法律服务机构、涉法涉规第三方服务机构,特别是枢纽型、智库型平台的培育,支持其在各领域开展工作。三是服务重点难点。建议建立“涉企工亡一件事”工作机制,联合各方,完善预案,有序实施,解决痛点。实施“亲清约谈”工作机制,重点针对规上企业管理、研发、财务、采购等重要特殊岗位人员,开展清廉教育,助力清廉企业建设。重点关注政府涉企工作,做到诚信合规。建立实施民企“容错纠错”工作机制,对能及时改正且能持续保持的企业不诉少诉、不罚少罚。建立“案后回访溯源”工作机制,致力于“办结一起,治理一方,影响一片”,把每一次结束当成下一次源头治理的开始,帮民企分析原因,给予预防意见和建议,防止复发。
答复意见: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依托“民营企业家法学院”法治培训专栏,结合公共法律服务站值班律师根据企业需要深入企业内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方面,提升企业负责人、法务、财务、审计等关键人员法治意识,强化事前合规意识,有效预防化解潜在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培养提升企业员工法治意识、廉洁意识,引导员工遇事找法。“民营企业家法学院”每月一期开设线上线下结合的“法企讲堂”。加大涉企法治宣传力度,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联合涉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律师、普法志愿者、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进企业、小微企业园区等,开展政策解读、法治宣讲,法治讲座和“以案释法”宣讲活动,向企业员工发放“法治大礼包”,提高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加大以案释法力度,积极发挥新媒体优势,依托“路桥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围绕环境保护、劳动合同、知识产权等内容推送典型案例,警示企业依法管理、合法经营,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提供多元法治服务
一是在路桥区行政服务中心企服中心设立法治窗口,作为政务服务增值化八大模块之一。梳理涉企法治增值服务事项清单,制定工作方案,编制服务指南,推动线上线下服务项目落地,为企业提供法治增值服务。
二是切实发挥商会联系律师、服务企业的“纽带”作用,全面推广“律所·商会”联盟模式,支持商会与律师事务所开展联合调研,收集多发、易发、频发的法律问题,初步建立起覆盖广泛的法律事务服务模式,由律所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深入会员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法律风险预判、研提防范建议等公益法治体检活动,第一时间为企业量身定制“企业健康档案”,对在“体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档、反馈,提高企业自我防范意识。
三是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一方面,积极利用“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交流平台,定期联合公检法、税务等部门举办“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密切职能部门与企业家的关系,推动政企交往生态日益清朗、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联合区检察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行动调查研究工作,了解民营企业困难和法治需求,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同时,推进民营企业提升法律素养。另一方面,聚焦“1187”亲清政商关系体系迭代升级,重点拓宽诉求收集渠道以及助企服务渠道,升级“路路通亲清指数”,集成中介机构、社会组织等评价,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广泛推动公众参与,完善“企业点题、部门答题、社会协同、综合评价”的工作机制,通过政企面对面、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评价的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
三、构建齐抓共管格局
一是区工商联深化实施“1+2+3”清廉民企工作体系,纵深推进全区清廉民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依托全域“4+5+X”示范点阵地,重点围绕“做合规人、干合规事、办合规企”三方面,探索“点单式”合规服务,推动服务更精准。
二是区人民法院参与全面构建支持民企“决策先问法”服务支撑体系工作,在审执工作中开展研究工作,梳理涉案企业涉法风险清单,针对性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
三是以区社会治理中心为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法委、司法局、法院联合印发《路桥区全面加强基层劳动纠纷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坚持源头治理、调解优先、依法处置、信用监管,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适应新形势探索机制,不断优化基层劳动纠纷治理体系,推动企业劳动关系合规化建设。
四是公安部门严格落实企业报案应受尽受、“首接责任制”等工作要求,落实涉企案件办理“十条刚性规定”,健全涉企案件不予立案审查和问题销号机制,推行疑难复杂案件和下行案件集体议案,对涉及规上企业的案件受立案提级审核,实现执法全过程监督。在执法过程中,全面实行“捕前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合法经营影响。推行对企“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执法”,不断完善“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无过错不罚”制度,激发企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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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区司法局 联系人:刘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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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