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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4767966556Y/2024-1628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公开日期: 2024-07-08
有效性 文件编号

关于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7-08 16:23 访问次数:

答复意见:

 

联界别:

你们在路桥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托幼一体化,实现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均衡发展》(第6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区教育局与区卫健局在区政府领导下紧密合作,努力推进区域托幼一体化改革。截至目前,路桥区取得幼儿园托育部登记许可的幼儿园共37所(含5所登记设立的公办园),其中18所开设托班,共开设27班,招收婴幼儿463人,较2023年秋季增加了147人。

一、提高站位,力争破解难题

作为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重大任务之一,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可以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区教育局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向卫健部门提交举办托育申请,支持取得托育许可得幼儿园向下延伸,开设托班,招收2-3岁婴幼儿,有效解决区域托育机构不足问题。因公办幼儿园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均为“为幼儿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且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问题解答(一)中“规范和创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养老、托育及其他领域原则上不得开展”的规定,目前公办幼儿园不具备开设托班的政策,相关部门将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支持,推动公办幼儿园开设托育服务。

二、合理布局,完善托育布局

除利用现有幼儿园资源开设托班外,我区结合区内发展现状和人口变化趋势,联合编制《台州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将托育纳入规划,配套幼儿园建设规模根据居住用地的住宅建筑规模合理配置,同时兼顾2-3岁的托班需求,在原有基础上扩大配套幼儿园建设规划,建设与配套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的托班(原则上2-3岁托班数与小班数一致)。建设规划居住用地住宅建设面积12-20万平方米(含20万平方米)的应配建8-12班幼儿园(含2-3个托班),20-28万平方米(含28万平方米)的应配建12-16班幼儿园(含3-4个托班),28万平方米以上的应配建不少于16班幼儿园(含4个托班);幼儿园平均每班幼儿数不超过30人,托班每班幼儿数不超过20人,为后续幼儿园开设托班提供硬件保障。

三、加强保障,落实补助政策

2022年12月我区出台《路桥区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路桥区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财政奖补实施方案》(路政办发〔2022〕59号),推出系列托育机构优惠政策,实行新增托育机构建设和运营奖补,落实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等系列普惠支持政策,设立村(居、社区)托育驿站建设和运维资金,用于村(居、社区)托育驿站建设和开展家庭养育照护服务活动经费补助,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托育机构运营成本,减轻了婴幼儿家庭育儿经费负担。

四、强化管理,提升托育质量

区教育局将幼儿园托班纳入日常管理,区卫健局负责保育员、保健员准入资质培训,全区保育员、保健员持证上岗率为100%。区卫健局、区卫生监督所、镇(街道)开展联合执法,对托育机构开展托育规范、安全防范等方面的现场检查指导,建立托育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做到兴办一批,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引导各类托育机构健康优质发展。同时,按照《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路桥区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路政办发〔2022〕59号)《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路桥区托育机构等级评估细则的通知》(路卫发〔2023〕72号)精神,定期对各托育机构进行等级评估,并积极申报省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对于认定为示范性托育机构按照不同等级给予补助。

五、拓宽渠道,加强托育宣传

全区一、二级优质幼儿园每学期开展2-3岁婴幼儿社区早教活动,通过教师进社区宣传、婴幼儿入园体验、参与托育驿站等形式进行丰富多彩的早期教育宣传。区卫健局依托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围绕“幼有所育、幼有优育、幼有善育”的渐进目标,在各镇(街道)设立分中心,通过开展亲子活动、儿童保健、日常门诊、托育驿站等平台,宣传婴幼儿入托益处,推行婴幼儿家长育儿知识学分制,搭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托育机构-家庭三方互动平台,依托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向日葵计划”亲子小屋、托育机构、幼儿园师资及家庭教育讲师团等多方力量,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倡导科学育儿理念,提高家庭对婴幼儿早期发展重要性的认知程度和知识技能的掌握水平,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科学精准的专业指导。

六、多维培训,推进队伍建设

积极探索培训“1+N”模式,提升托育队伍建设水平。我区逐步形成以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基本点,辐射全区N家幼儿园实训基地的“三维”立体培训体系。一是升级培训基地。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进行升级改造,建立多模式、多层次、多维度的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体系。二是开展基地建设。区卫健局与区教育局联合在5所浙江省一级幼儿园设立托幼、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实习基地,组织教员培训,规范带教标准,开展跟班演练,并为考核合格教员颁发《教员证》。三是加强培训师资。与台州市阳光育婴师职业培训学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积极培养师资力量,全区每年定期安排保育保健人员参加培训,新增育婴资质从业人员326名。鼓励保教人员参加技能评定,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连续两年联合组织区级保育员技能大赛,以赛促学,提升保育员专业素养,提高保育水平。

感谢你们对我区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学前教育指导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89210972            邮编:318053

 

  

                                                                                           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4日


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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