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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45957992607/2024-1628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商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公开日期: 2024-07-09
有效性 文件编号 路商务函〔2024〕7号

关于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9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7-09 15:53 访问次数:

答复意见:

你在路桥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建设》(第93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构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是实施全面节约战略、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我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存在规范化、规模化程度不高,固定回收站点粗放式、超范围经营,分拣中心功能有待提升,相关土地资源短缺等问题,回收体系亟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今年以来,以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牵引,以面上调查排摸、点上整治提升为切入口,聚焦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脏乱差”症结、“低小散”现状和“老大难”问题,抢抓“两新”工作大力实施、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创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和典型企业培育等契机,引导要素资源合理倾斜、加快集聚、精准配置,着力探索构建绿色、低碳、集约、高效、健全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做了一定努力。一是闭环化落实隐患问题点位整改,商务、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属地镇(街道)多方协同,采取起底式排查、倒排计划推进、督查跟踪问效、严防反弹现象等措施,全链条闭环式完成14处隐患问题点位整改提升。二是系统化对接相关要素资源保障,在土地保障上,密切对接联系自然资源部门,借助“两新”工作的“东风”,积极配合上级做好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布局编制工作,争取土地指标,结合交通便利程度、人口密度、租赁周期等因素,排摸收集到14处土地资源;在资金保障上,多次赴省商务厅业务处室对接工作,已明确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可用于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有关项目建设,获评试点后预计可安排5-600万元资金用于该方向,今年将以争创省级试点为抓手,加快梳理合适项目,充实省级项目库,落实资金保障。

下阶段,根据你提出的建议,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实施高标准建设,健全回收网络体系。一是优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与垃圾分类“两网融合”,推动生活垃圾回收站点、垃圾分类亭搭载再生资源回收功能,按照“就近、便民、规范、高效”的原则,因地制宜提升、增补、整合回收网点,确保城镇每1000户居民、农村每2000户村民设置1个回收网点。鼓励在商场、超市、综合体等公共场所推广智能回收箱等设施,探索“固定驿站+智能终端+流动收集”互补回收模式,加强废弃塑料物、废旧纺织品规范收集设施和可循环快递包装投放、回收设施建设,提高再生资源交售便利化程度。二是推进分拣中心新建计划。以镇(街道)为单位,合理规划分拣中心占地面积、分拣能力、服务半径,综合考虑再生资源产生量、回收需求、便利程度、辐射范围,计划按照“一个镇(街道)一个分拣中心”的愿景和相关规范要求,分年分批新建绿色分拣中心,确保实现全覆盖。强化综合型分拣中心安全监测、分拣、打包、储存等功能,根据再生资源品类,视情况建设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废弃大件家具等专业型分拣中心。三是壮大废旧物资回收队伍。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兼并合作等方式,整合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全品类回收,扶持低值再生资源回收,引导个体工商户入驻分拣中心,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兜底”体系。鼓励家电、汽车、电子产品、家具、纸基复合包装饮料等行业生产销售企业、平台,以及快递企业,开展产品、包装物逆向回收。

(二)落实全过程监管,促进市场规范运行。一是强化行业秩序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杜绝违法经营,进一步落实回收拆解企业规范化经营,依法打击非法拆解处理废旧金属、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严厉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的非法交易、假冒伪劣、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二是完善废旧物资交易信用体系。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健全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加强对信用评级、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将破坏环境、制假售假的违法企业与违法人员列入失信名单,向社会公示。

(三)夯实全要素保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加大土地要素支持力度。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优化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布局,统筹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等公用设施建设,结合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配建标准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在符合用地类型和规模管控的前提下,对有特定选址要求的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等公用设施新增建设用地,允许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二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提供经营便利。推动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纳入国家、省重大建设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省相关资金支持,进一步依托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创建、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等途径,多渠道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迭代升级区级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支持企业开展废玻璃、废泡沫、废旧纺织品等低价值物回收。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积极采购符合标准的再生资源产品。

感谢你对路桥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路桥区商务局  联系人:吴战

联系电话:82450933            邮  编:318050

台州市路桥区商务局

2024年7月9日


信息来源: 区商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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