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铜产品配套炉渣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8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铜产品配套炉渣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黄金大道1号 |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铜铝再生金属综合回收项目》中“年产5万吨铜线杆、2万吨黄铜棒、3万吨阳极板”子项目的炉渣回收配套项目。“3万吨/a阳极板、5万吨/a铜线杆”子项目所产生的铜炉渣(紫铜炉渣)采用“分选+配伍+富氧炉熔炼”等工艺进行回收利用;“2万吨黄铜棒”子项目所产生的铜炉渣(黄铜炉渣)采用“球磨+筛分”等工艺进行回收利用。 | 在我单位和现场张贴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以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单位、环评单位、当地环保机构提交的意见。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1、废气:破碎、筛分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37排放。富氧炉熔炼废气采用SNCR+急冷+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脱硫+布袋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DA038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系统(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基地污水管网,最终由路桥区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固废:铜集尘灰(含风管铜泥)、废布袋(富氧炉熔炼烟气处理)、废包装桶、废油桶、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现有的危废仓库中,委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脱硫石膏、富氧炉渣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在未认定前,本报告建议按照相应的危废进行管理。废布袋(破碎筛分工序废气处理)、废铁、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暂存于现有的一般固废仓库中,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噪声:①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②优化布局,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尽量不要设置在厂界附近,车间门窗等按隔声要求处理,生产时车间关闭门窗。优化设备运行时间安排。③高噪声机械设备采用合理的降噪、减噪措施。如安装隔振元件、柔性接头、隔振垫等,在风机等的输气管道或在进气口、排气口上安装消声元件,采取屏蔽隔声措施等。④为减轻项目原辅材料运输过程中车辆噪声对其集中通过区域的影响,建议厂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8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82409036
通讯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