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点领域 > 生态环境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含海洋工程)
索引号: 11331004727224662H/2024-1635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公开日期: 2024-08-30
有效性 文件编号

拟对豪达(浙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汽车线束设备更新技改升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30 09:48 访问次数:

拟对豪达(浙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汽车线束设备更新技改升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8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豪达(浙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汽车线束设备更新技改升级项目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银安西街333号、335

豪达(浙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拟投资28303万元,购置智能高效全自动端子压着机、四轴全自动并丝机、高速编织机、fakra 5G自动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利用现有位于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银安西街333号、335号工业厂房,实施豪达(浙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汽车线束设备更新技改升级项目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1、   废气:PVC挤出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高度25m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热缩废气加强车间通风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DA002

2、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由路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直接冷却循环水经“砂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站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公司进行安全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设备的位置;生产期间关闭门窗,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0830日至20240910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82409036

通讯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