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索引号: | 11331004MB1876813U/2024-16374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4-09-19 |
有效性 | 文件编号 |
关于拨付2023年度路桥区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居、非居民农场)财政资金专项补助的公示
按照《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决定》(路区委〔2015〕2号)和《台州市路桥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路财农发〔2022〕12号)文件要求,经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委会研究决定:补助金清镇新建分场资金5万元(参照经济相对薄弱村补助)。现予以公示。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反映问题要以事实为依据;
三、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19日起到9月23日止;
四、公示联系电话(乡村振兴促进中心):82439499;
五、联系地址: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39号,邮编:318050。
台州市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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