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4002691642P/2024-16377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路桥区府办 公开日期: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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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叶敏解读《路桥区知识产权奖励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4-09-24 11:03 访问次数:

问:这个实施办法出台是基于什么样的背景?

答:近年来,我国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先后出台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政策性文件。我省也出台了《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以全面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进一步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各项举措落地落实,我区对20235月下发的《路桥区知识产权奖励实施办法》(路政办发〔2023〕19号)进行了修订

 

问:路桥区出台实施办法有什么目的?

答:出台该实施办法,旨在切实增强我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我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问:该实施办法主要鼓励和支持哪些方向?

答:主要是对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管理和知识产权服务这五方面进行激励。

 

问:该实施办法具体支持标准是怎样的?

答:在促进知识产权创造方面,1对区内企事业单位、个人新获得的国内发明专利及通过PCT途径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按官方费用的40%给予补助,同一专利仅补助一次,鼓励发明创造。(2对新获得的中国商标金奖、中国驰名商标等给予高额奖励,同时支持商标国际注册,按注册费的50%补助,同一主体每年度补助不超过8万元。(3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专利奖和知识产权奖的单位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以激励企业积极参与专利奖评选。

在深化知识产权运用方面,1支持企业或行业协会建设专利数据库,按核定费用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2鼓励专利许可,对免费许可备案家数达到一定数量的专利权人给予奖励。(3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贷款人给予利息补偿,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4对成功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企业给予贴息,降低融资成本。(5对新建及通过省级备案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给予奖励,促进产业与知识产权深度融合。

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1支持企业海外维权,对胜诉案件给予维权代理费补助。(2鼓励建立品牌指导服务站,对获得省级称号及绩效评价优秀的给予奖励。(3对建成国家级、省级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的产业园区给予奖励,加强商业秘密保护。

在夯实知识产权管理基础方面,1推动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并给予奖励。2对获评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给予奖励。3支持企业开展专利导航、专利分析和预警工作,经评审立项、验收合格后给予奖励。

在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方面,1鼓励优质服务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并给予奖励。2对在路桥区内设立并符合条件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奖励。3对取得专利代理师执业证书或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路桥区缴纳社保的专业人才给予奖励,打造知识产权人才智库。

 

问:该实施办法适用范围?

答:本办法适用于路桥区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亩均效益评价结果为D类以上的各类市场主体。

 

实施办法解读单位:

台州市路桥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台州市路桥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叶敏

联系电话:0576-82430101


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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