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04MB1876813U/2025-000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5-01-10 |
| 有效性 | 文件编号 |
台州市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一、监管对象和范围
(一)监管对象: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种畜禽)、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业船舶、船员、渔业资源、渔业水域环境以及渔业养殖企业、渔业初级水产品、水生野生动物、河湖水域、水资源、水土保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的相对主体。
(二)监管范围:路桥区范围。努力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全覆盖,确保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100%、检查按时公示率100%、到期完成率100%、问题处置率100%,按时、高质量完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任务。
二、监管内容
(一)日常监管。根据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表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要求,开展农业、渔业、水利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部门内部通过实施“一表通查”实现跨业务条线综合查,进一步提升“综合查一次”实施率。(完成时限:11月前)
(二)专项监管。确需组织专项检查的,需经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并报区政府批准。
(三)跨部门联合监管。联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人力社保、公安等部门,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屠宰、种子(种畜禽)、肥料、农药、农产品质量以及动物卫生监督、农村在建住房、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节约用水、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完成时限:11月前)
三、监管重点
(一)农业领域。重点检查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生猪屠宰、农产品质量、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等方面情况。
(二)渔业领域。重点检查渔业船舶、船员、休闲渔船、水生野生动物等方面情况。
(三)水利领域。重点检查取水单位或个人、节约用水、水工程运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等方面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具体措施,加强统筹协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同时要健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人力社保、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部门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严格规范执法。认真贯彻落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履行执法职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涉农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并完善日常执法检查记录,年终归档保存。要合法、合理、适当地使用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强化结果运用。通过制定执法计划,让执法人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既要防止执法不到位,又要防止过度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要尊重和保障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的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助力营造优良营商环境。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