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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4 08:40 访问次数:

解读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一级子标题,其中总体情况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五个二级子标题。报告表格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路桥生态环境分局联系(地址:路桥区月河北街洋张大楼路桥生态环境分局,电话:0576-82409205,邮箱:191294309@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大二中全会精神,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各项生态环境有关信息公开,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为人民群众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全局共发布政务信息317篇,包括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等方面信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今年共公开办理区政协提案2件。

(二)依申请公开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的公开申请全部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切实保障了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件,均按要求做到及时规范答复,无任何超期答复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方面,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和政策解读。重点做好环境保护相关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持续加大政策解读、急预管理等栏目信息公开力度。另一方面,坚持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对所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完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组织机构等栏目信息。同时,积极拓展新媒体公开渠道,通过路桥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qiao.gov.cn/)、微信公众号(路桥生态环境)、微博(路桥生态环境)等平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五)监督保障

认真按照《条例》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纳入年度考核评议体系,压实考核任务;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度,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按照“谁分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登记制度和发布台账,确保表述严谨准确、流程合法合规,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改正。2024年,本机关未有因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不高,造成同级栏目之间信息发布格式不一致。

改进措施: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原则细化责任分解,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确保有关内容及时更新。按照“谁制作,谁解读”原则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确保有关重大政策能适时、充分地为社会公众理解。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完善公开审核台账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格式,进一步落实内容发布层级管理制度,推动制度成文,更好地明确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0元。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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