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主要负责人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上级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党组以身作则、依法行政,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认真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24年8月14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读本》、《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
二、开展政府土地审批权委托下放评估。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省政府土地审批权委托下放评估工作和法治联系点建设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4年5月从土地审批权委托下放实施情况、现行评估的计分规则设置、中止委托或上收审批权设定、整改要求等方面开展自查工作。
三、全面推广行政行为码。我局2024年度运用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作出行政处罚7件,已自动赋码,所有行政处罚文书使用电子签单并自动生成水印,行政处罚决定书在线上生成。同时,对于执法发现的线索全部进行了在线核查,做到了4个百分百。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严格执行《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浙自然资规[2021]15号)。同时,我局和路桥区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12月24日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台路检会〔2021〕6号),明确建立刑事立案监督协作机制,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加强公益诉讼监督工作等。
五、常态化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2024年自然资源部重复信访事项交办,涉及路桥区的共20件,目前已上报化解11件,剩余9件未化解,涉及金清、路南、路北3个乡镇街道。市信访联席会议交办的今年第一批重点信访件,涉及路桥区的共1件,为路北街道许**案件,已于6月30日签订息访协议。
六、努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2024年,我局共办理以市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通过多次沟通协调,申请人已撤回复议申请;办理以分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一审案件5件;办理以市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一审案件5件,均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应诉工作,履行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无败诉案件。
七、严格开展“双随机”检查。2024年,我局开展执法检查共计29次,其中双随机抽查次数28次,占比 96.55% ;双随机任务共设置13个,涵盖检查事项22个,任务完成率100%;跨部门双随机监管率为 15.38% 。我局及时将检查结果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布,该项制度有效避免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及执法扰企问题的发生,也不存在监管失职、管理真空等现象。
八、积极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我局根据省厅工作安排,在路桥区金清镇高升村文化礼堂设立了路桥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并分别于4月22日和6月25日开展了“世界地球日”和“全国土地日”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播放宣传视频、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土地管理、地灾防治、海洋保护等法律知识。12月4日,我局参加了路桥区司法局组织的12.4“宪法日”宣传活动,在路桥宪法主题公园宣传《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自然资源法律知识,并为群众现场解答相关问题。
2024年度,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法治人员力量不足、信访积案化解缓慢等。在接下来的2025年,我局要着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培训学习力度。鉴于当前自然资源领域面临案件数量庞大、历史遗留问题繁多的复杂局面,我们应充分认识到人员力量存在的不足。通过积极开展全方位的法治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以此弥补人员力量的短板。从而使我们能够更加从容地应对自然资源领域的各种挑战,为维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全力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在当今数字化时代,推进执法监管数字平台的深度应用已成为当务之急。我们要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完善执法监管数字平台的功能,提高其运行效率和精准度。通过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确保自然资源领域的执法工作更加公正、透明、高效,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三是积极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对于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我们要高度重视,结合路桥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摸。深入了解信访案件的具体情况,认真分析案件产生的原因,精准提出相应的化解措施。以坚定的决心和务实的行动,积极推进信访案件的清零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