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台州市路桥绿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废酸一体化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年1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台州市路桥绿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废酸一体化综合利用扩建项目 | 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三涂村 | 台州市路桥绿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年综合利用4万吨/年废酸(废硫酸、废磷酸、废盐酸),具备年生产9.6万吨水处理剂的生产能力,其中40000吨/年硫酸亚铁溶液、30000吨/年聚合硫酸铁溶液、20000吨/年聚合氯化铁溶液、6000吨/年硫酸铝溶液。本项目新购置管道反应器、置换反应池、压滤机、调节罐等设备,采用除杂、置换、聚合等工艺将废酸制备成水处理剂。 | 在我单位和现场张贴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以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单位、环评单位、当地环保机构提交的意见。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1、废气:酸性(除聚合反应外)与危废暂存库废气一并采用水降膜吸收+水喷淋+碱喷淋工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聚合反应废气采用水喷淋+碱喷淋+尿素喷淋工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成品池废气经水喷淋+碱喷淋工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储罐废气经水喷淋+碱喷淋工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系统(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基地污水管网,最终由路桥区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固废:废渣、废活性炭、废树脂、实验室废物、废劳保用品、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中,委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未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暂存于现有的一般固废仓库中,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噪声:车间墙体、门窗等考虑采用吸音、隔音好的材料;在选购设备时,充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厂内运输车辆管理和维护,限制车速,禁止鸣笛。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6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82409036
通讯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