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04733832736J/2025-002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公开日期: | 2025-01-21 |
有效性 | 文件编号 |
2025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思路
(一)聚焦提能升级,优化规划编制。一是做好详细规划的编制和调整。做好重点区块详细规划编制,并指导各镇做好镇总规批复后的详细规划调整。其中重点做好飞龙湖区块、峰江区块的规划调整。优化城镇开发边界方案,绘制边界外零星建设用地“一张图”。探索国土空间体系详细规划单元、街区、地块分层级控制模式,完成示范单元编制。二是加快“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统筹全域全要素,指导镇(街道)按需编制村庄规划【计划编制金清镇海峰村、横街镇陈家村等8个村】,围绕村庄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和产业发展等规划需求,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手段,盘活土地存量资源。三是持续深化规划审批效能。推进规划分期审批、预选址、模拟审查、容缺受理、提前公告等改革服务,提升项目报审效率,助力企业“拿地即开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聚焦内生蝶变,强化要素保障。一是做好土地要素保障。持续推进做地、收储、出让“三个千亩”行动,计划完成做地3000亩、储备2500亩、出让2000亩,其中工业用地1500亩。二是深化存量挖潜。计划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15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800亩,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600亩。同时,做好农转用报批和重点产业项目指标以及跨省增减挂钩指标申请工作。三是做好用海用矿及林地报批。重点做好一批省市重点工程的林地报批工作;做好矿产资源监管及处置,计划评估处置兴源地块等7处矿产品;开展“一号公路”西门口跨海大桥项目用海、黄礁岛大黄鱼养殖及观光休闲渔业项目用海前期对接工作和游艇小镇海域出让相关工作。
(三)聚焦全域整治,严格耕地保护。一是稳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快路南等4个镇(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度,重点推进金清镇、蓬街镇“万亩方”永农集中连片项目的验收工作和黄礁涂垦地造田项目完成1000亩;加快已立项的14个建设用地复垦项目验收,力争完成200亩。新谋划峰江、螺洋街道2个单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批复。二是做好耕地保护恢复整改等工作。加快推进耕地功能恢复,力争完成已立项的耕地功能恢复项目2400亩。加强耕地保护监管。利用“耕地智保”平台及铁塔高位视频等技术资源,监管耕地用途变化,做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同时严格卫片执法和“三改一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行为,确保实现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确保通过2025年国家耕地保护考核。三是双向奔赴强化多田套合。与区农水局分工配合,以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统筹永农连片整治、高标田建设等工作,力争新增“多田套合”面积3800亩,新划定永农储备区2200亩。
(四)聚焦生态保护,深化系统治理。一是持续推进营林绿化和森林管护工作。进一步推进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计划在金清镇白果村开展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550亩。严格执行林长制四项制度,落实林长制考核,促进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及时清理新出现的松树枯死木,加强对松材及其制品的进出管理。常态化做好野生动物的救护、放生工作。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保障社会稳定。二是切实做好海洋生态管护工作。落实海洋综合管理专项资金项目【金清海洋观测站建设、海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监测评估、自然资源领域蓝碳工作、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养殖用海监测、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等项目】相关工作,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过程和成果的监督、审查、审核和保密。加快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加强与相关部门、属地站所、镇村的协作,推动巡查关口前移,切实将违法违规用海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三是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计划完成谷岙等4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交工及验收;指导三鼎矿业和恒鑫矿业完成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
(五)聚焦夯实基础,提升服务质效。一是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和测绘工作。加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按时完成2025年度日常变更和年度变更调查;按时提交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做好水资源(丰水期和枯水期)基础调查并建立数据库;持续更新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强化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服务,不断加强测绘行业监管。持续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深化宅基地农房“一件事”制度改革。二是以“不动产智治”抓政务服务提升。深化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改革成果,打造全程网办为主、线下帮办代办为辅的一体化示范样板。聚焦服务企业和群众最直接、最密切的环节,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窗口建设,升级增值化服务,优化各项“一件(类)事”办事流程。三是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落实回迁安置计划,督促镇(街道)加快完成5-8年、3-5年未安置户的整改工作。推动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日常化解。建立健全发现和处理机制,畅通企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向上游审批供应环节反映,合力推动将问题发现在日常、处理在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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