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的规定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2024年,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紧密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行政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全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2024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及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相关数据情况
2024年度,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0件,与上年持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0件,与上年持平;开展行政检查2次,其中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抽查2次,比去年减少4次;未开展专项检查、即时检查、触发式核查,与上年持平;无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及追究刑事责任情况,与上年持平。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及时在信息公开网站上公示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相关信息,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公开透明。
(二)行政执法工作亮点
1.加强执法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结合新修订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业务办理流程,确保行政给付和行政确认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完善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崇军大讲堂”活动,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执法证持证人员共13人。
3.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送政策进军营、进社区、进园区等普法宣传活动4次,广泛宣传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退役军人和社会各界的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联合骏安律师事务所成立军创企业法学苑,开展法律讲座5次,为13名退役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服务20余次。
(三)存在的问题
1.执法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执法经验,开展“双随机”行政检查时,对检查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检查程序等掌握得还不够熟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查质量。
2.部门协作机制还需完善。虽然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行政检查等协作,但在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协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导致行政给付事项办理时信息掌握不够及时。
三、下一步措施和建议
(一)提升执法工作能力。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鼓励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
(二)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开展跨部门联合行政检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效率,共同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行政检查流程。加强与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区司法局的沟通,进一步完善行政检查的具体方法和检查流程,提高行政检查的质效。
附件:1.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
2.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
3.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
4.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其他行政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附件1
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件)
类别 单位 | 申请数 | 受理数 | 准予许可 | 不予许可 | 撤销许可 | 审核转报 | 备注 |
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申请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决定受理的数量。
3.“准予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由本级或上级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数量。
4.“不予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由本级或上级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并在备注说明理由。
5.“撤销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行政机关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并在备注说明理由。
6.“审核转报”为行政许可申请经县(市、区)有关部门初审,经市级有关部门审核上报,由省级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
附件2
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件)
类别 单位 | 处罚程序 | 处罚种类 | 罚没款数额 | 行刑衔接 | 复议情况 | 诉讼情况 | ||||||||||||||
简易程序 | 普通程序 | 合计 | 警告通报批评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 | 总额(万元) | 行转刑案件数 | 行转刑立案数 | 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数 | 被复议案件数 | 维持数 | 被纠错数 | 调解数 | 被诉讼案件数 | 维持数 | 被纠错数 | 调解数 | |
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本单位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处罚种类”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类别的,分别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
3.“罚没款数额”以万元为单位,包括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变)卖价款。
4.“行转刑案件数”为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数量。
5.“行转刑立案数”为移送的案件中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数量。
6.“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数”为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数量。
7.“被复议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立案的行政复议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
8.“被诉讼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
附件3
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次)
类别 单位 | 双随机抽查 | 专项检查 | 即时检查 | 触发式核查 | 日常巡查 | 合计 |
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2 | 0 | 0 | 0 | 0 | 2 |
说明:行政检查数量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
附件4
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种类 单位 | 行政强制 | 行政确认 | 行政给付 | 行政裁决 | 行政征收 | 行政奖励 | 其他 | 合 计 |
路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0 | 284 | 44701 | 0 | 0 | 0 | 0 | 44985 |
说明:
1.行政强制数量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数量。
2.行政确认、给付、裁决、征收、奖励的数量均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作出相应行政行为决定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