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牟傲野主持召开区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25-01-03 16:16 访问次数:

20241231午,区长牟傲野主持召开区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2025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方案、延长历史遗留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处置意见有效期等相关事宜。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并认真讨论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提交的《关于<路桥区2025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方案>的汇报根据省市关于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精神,基于充分调动农民粮油生产积极性,持续抓好我区粮油生产工作的需要,会议原则同意《路桥区2025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方案》。

会议听取并认真讨论了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提交的关于延长<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路桥区历史遗留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处置意见的通知>(路政发〔20191号)有效期三年的汇报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等级的实施意见》(浙自然资发〔20236号)等文件精神,基于扎实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保护农民合法财产权益的需要,会议原则同意《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路桥区历史遗留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处置意见的通知》(路政发〔20191号)文件执行有效期延长三年(202518日至202818日),如上级部门有最新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要牵头成立工作专班,依法依规加强监管;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明确专班专人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会议听取并认真讨论了区建设局提交的关于路桥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试行)的汇报。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等文件精神基于深化工程招投标改革,保障招标人自主权的需要,会议原则同意《路桥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试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实施,确保公平公正,防范廉政风险;相关部门要配合建立好专家库。

会议听取并认真讨论了区公安分局提交的《关于<路桥区“翼·同护”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汇报》。基于全面提升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水平的需要,会议明确:

(一)原则同意《关于路桥区“翼·同护”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二)由区财政落实对“翼·同护”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体系建设的经费保障。

会议听取并认真讨论了区经信局提交的《关于路桥区支持企业稳产增产实现“开门红”政策意见的汇报》。基于提振工业企业信心、推动企业稳产增产的需要,会议原则同意《路桥区支持企业稳产增产实现“开门红”政策意见》。区经信局和各镇(街道)要大力宣传,做好指导帮扶,确保政策发挥效益。

会议听取并认真讨论了区商务局提交的《关于路桥区2025年“路桥来消费”系列促消费活动方案的汇报》。基于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推动全年促消费活动有序开展的需要,会议原则同意《路桥区2025年“路桥来消费”系列促消费活动方案》,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建设局要抓紧出台春节期间促消费活动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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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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