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日用消费品和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订2024年路桥区眼镜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
三、主要内容
1、确定抽检产品的范围,规定抽样标准为非6个月内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2、规定抽样工作由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检验机构共同负责,对抽样样品标准和检验方式进行规定:抽取的样品保质期(有效期)应当满足异议复检的时限需要;抽检以不破坏性试验方式进行检验。
3、确定经费由路桥区市监局拨付。
4、规范抽样检验过程,对抽样人员行为进行规定,要求抽样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被抽查单位出示本文件或本文复印件、抽样人员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对抽样的整个过程应当采用拍照或录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四、关键词解释
监督抽查,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监督产品质量,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进行处理的活动。
全生态圈巡航管理制度:对生态环境监测的全领域、全过程进行巡查管理的制度,旨在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数据及潜在问题,保障监测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适用范围
全区
六、方案实施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本文件解读机关: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陈盈
联系方式:05768243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