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1期)

发布日期:2025-12-15 09:48 访问次数:

近期,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及食用农产品等28类共16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55批次,不合格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及农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1、台州市路桥利佳超市销售的的散装龙眼,二氧化硫硫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台州市路桥区可以兴生鲜生活超市销售的的鲜桂圆(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台州市路桥玉侠水果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台州市路桥区天天鲜水果商行销售的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残超标

1台州市路桥区新一佳副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剪豆(食荚豌豆)吡唑醚菌酯、多菌灵、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台州市路桥满桃李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猕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罗莉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路桥区市场监管局已指定相关属地市场监管所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社会公布核查处置情况。特此通告。

附件1.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x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1201-2.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251201-2.xls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5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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