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2025年第43号)

发布日期:2025-12-02 16:34 访问次数:

一、抽样编号为XBJ25331004305731335原味瓜子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BJ25331004305731335;产品名称:原味瓜子(炒货);商标:/;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5921日;质量等级:/;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刘娥梅)小食杂店;标识生产企业:/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5102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原味瓜子。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于20250921日从台州市路桥区可溢食品商行购进原味瓜子进货数量20公斤(40斤),当事人在购进上述产品过程中索取了供货凭证、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等交易凭证。上述抽检不合格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原因为当事人经营存放条件不佳所致。截止2025923日,上述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数量4.66公斤,货值金额139.8元。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原味瓜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罚款3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39.8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3139.8元。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