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2期)

发布日期:2025-12-23 14:52 访问次数:

近期,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及食用农产品等28类共14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36批次,不合格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及农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1、台州市路桥汇飞便利店销售的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台州市路桥博涵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林喜莲销售的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台州市路桥世纪百佳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残超标

1台州市路桥区惠飞便利店销售的海南小台芒(芒果)戊唑醇、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台州市路桥汇飞便利店销售的小台芒(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台州市路桥博涵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台州路桥熊氏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螺丝椒(辣椒)呋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路桥区市场监管局已指定相关属地市场监管所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社会公布核查处置情况。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7).docx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1201-3.xls

3. 食品抽检合格—20251201-3.xls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3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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