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0期)
近期,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及食用农产品等28类共21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06批次,不合格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及重金属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1、台州市路桥至冠水果超市销售的的小核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台州市路桥益允副食品超市销售的的咸菜(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台州市路桥益允副食品超市销售的的百合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台州市路桥满桃李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污染物超标
台州市路桥百缘副食品超市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过氧化值超标
刘娥梅销售的原味瓜子(炒货)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农残超标
1、台州市路桥优宜超市销售的老姜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台州市路桥徐芬蔬菜超市销售的山药噻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台州市路桥黄优秀水果店销售的高山蜜桔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路桥区市场监管局已指定相关属地市场监管所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社会公布核查处置情况。特此通告。
附件:1.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x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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