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路桥区委、区政府及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
1.深入推进“五个一批”环评改革。实行“降级一批”“豁免一批”“打捆一批”“承诺一批”“多评一批”,提升环评审批效能。今年,完成集成化改革事项11个,共纳入服务清单项目91个,受理环评文件行政许可事项78件,办结77件(剩余1件公示中),其中报告书项目9件,报告表项目55件,环评文件承诺备案13件。
2.推进工业企业“管家式”环保体检服务。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推动生态管理向精细化方向发展。线上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数据档案库,线下对200多家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单位和3000家登记管理排污单位开展工业企业环保体检与管理服务,一对一“把脉”,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三同时”、危废规范化管理、验收效果评估、“三废”设施运行、安全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多方面核查,并跟踪指导企业完成有关问题的整改。同时做到线上及时发现问题,线下有效解决,确保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到位。不断促进企业提升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保障企业“环保健康”,且有利于减少企业现场核查频次,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已完成229家排污许可企业的全面排查,其中127家企业已完成整改。排污登记企业完成排查300家,其中已整改完成企业36家。
3.创新“数智化”手段,推行服务执法。稳步推进“黑匣子”系统试点改革,优化全链条监管模式,环保e企管场景完成领码企业2484家,累计领码率达98.1%;依托无人机、走航车、自动监控等科技手段实施“靶向执法”,在无事不扰企业的情况下精准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起。实施正面清单动态更新、差异化管理,对正面清单企业“无事不扰”,目前执法正面清单再扩面至30家,2024年以非现场方式开展双随机检查7家次。主动适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制度,今年以来适用不予处罚案件2件,从轻减轻处罚案件54件,共减免金额415余万元,依据学法积分减轻企业罚款23.2万元。
(二)严格规范执法,提升监管效能
2024年部署开展“铝熔炼、压铸行业”“涂装印刷行业批水用油”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弄虚作假”等专项行动,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63件、罚款841.314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件,其中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件,公安已刑事立案,涉及行政拘留案件5件,公安已行政拘留4人。一是聚焦中心工作,全局联动提质效。开展“绿剑2024”1号生态环境监督帮扶暨全区空气质量攻坚提升执法专项行动,以“零点行动”和移动源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为突破口,整合多方力量,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聚焦六大重点,精准发力提质效。办理新装备案件3件、新领域案件1件、非现场监管案件4件、上级推送线索查办案件1件,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立案5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件,罚款5.9万、没收违法所得0.48万。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2024年以来共查处“两打”案件10件,罚没100.81万元,移送公安刑事立案1件。三是聚焦信访维稳,保障安全提质效。2024年以来对全区54家风险源企业开展了全覆盖检查;对6家重点风险源企业开展了4轮次全覆盖检查,共发现问题15个,并已全部整改到位;对辖区内40家企业应急预案进行了备案。落实2家企业2024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2024年以来,累计受理举报投诉事项561件,同比下降10%,大力提升社会化发现问题能力,共办理有奖举报案件1件,拟发放举报奖励0.5万元。
(三)严格审查,完善行政决策制度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止决策失误。二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疑难、复杂行政执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做到“一案一卷一审”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2024年以来,法制审核一般程序案件63件,出具63份行政处罚案件审查意见表。三是强化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审查工作机制。我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合同,聘请法律顾问1人、公职律师2人,在环保行政处罚、重大决策等重要事项中,发挥法律顾问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事后监督救济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台账。
(四)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普法氛围
全面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印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突出重点任务和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结合全国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路桥生态环境”及其他新媒体渠道推送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先后开展了《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会;大力开展生态环境大普法大宣讲进社区、进企业、进文化礼堂等活动,累计开展宣讲18次。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生态价值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今年以来,共计发放环保法律知识宣传资料3000余份,展出环境宣传展板30余块次。
二、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作为第一责任人,我局主要领导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一)深入谋划部署
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研究制定《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强化牵头抓总的示范作用。
(二)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全局法治工作相关制度,明确各科室(队、站)职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召开全局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专题研究会议,针对历年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主要涉及内容及败诉原因开展讨论分析,以案为鉴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完善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提升执法监督能力等。2024年,全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扩大会议12次,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三)加强自身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上率下,带头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权威读本、党内法律法规、行政基本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等,不断提升自身及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在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覆盖面、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偏少、执法力量不足,尤其缺乏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地满足工作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谋划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中心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设
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采取自学、集中培训、执法实践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扩大培训覆盖面,打造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队伍。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要求,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严惩不贷,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三)进一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普法宣传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以《宪法》《民法典》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