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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10003/2025-1621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路桥区消防救援大队 公开日期: 2025-02-13
有效性 文件编号

台州市路桥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13 16:43 访问次数:

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路桥区人民政府

2024年,区消防救援大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各项执法制度,改进消防安全监管方式,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各项执法制度,修订各类行政执法案卷模板,严格执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开展执法稽查,重点稽查执法内容真实性、执法程序规范性、行政处罚执行、执法制度落实等情况。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全部完成执法场所库室达标建设、执法场所库室智能化改造和执法装备配备等。

(二)严格落实重点领域监管。扎实开“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科学、合理确定月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的抽查数量,完成部门联合检查任务。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创优行动,进一步强化全区180余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水平。强化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明确规范执业要求,净化消防技术服务行业。

(三)改进消防安全监管方式。成立消“三服务”工作小组,主动对接行业协会和企业,定期上门指导服务帮助解决消防问题;联合有关部门落实包容性执法工作,推“首违不罚”“轻微速罚轻罚免罚”等柔性执法制度。推广实施消防信用监管,信用评级最高档的企业做出守法承诺的,可在一定时限内免查,最大程度做到“无事不扰”。

(四)简化消防安全审批流程。简化流程、缩短时限,将消防窗口办理时限由法定1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并严格落“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便民服务措施,向社会公布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审批资料目录清单和标准规范化办事指南,实现事项清单化、清单标准化、告知透明化。

(五)稳步推进基层消防执法。积极融入地方综合执法改革,在委托执法基础上,借助地方综合执法改革契机,向10个镇(街道)划转了亟须的执法事项,形“大队管面、镇街查线、派出所抓点”的执法链条。2024年,全区镇(街道)累计办理消防执法案件1100余起,有力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同时统一下发委托执法、赋权执法办案指引,进一步规范基层执法办案。

二、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明确党委副书记、大队长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自觉严格履行各项职责。一是加强领导,构建法治建设工作格局。明确法治建设在单位整体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统筹规划和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强化学习,提升法治思维和能力。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培训、讲座和研讨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以及依法决策能力和全体监督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标准,严格落实《消防监督检查实用手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规定,全面提高执法公信力。四是强化监督,做好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凝聚监督合力。防火监督和纪检督察切实加强配合,形成监督执纪合力。严格落实消防救援机构执法稽查工作规定,依法纠正执法违法行为,主动追究相关责任。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大队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于依法行政的认识需进一步提高,部分人员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行政执法环节存在薄弱点,比如执法力量不足且业务水平不均衡。三是委托执法工作需进一步提升,从委托执法情况看,需进一步加强镇街执法人员业务指导,提升业务素质。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强化精准执法。持续紧盯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火灾特点,结合支队各类消防安全风险预警提示,以火源、电源为执法导向,重点打击高危违法行为。

(二)强化执法服务。严格执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各类消防检查工作,聚力营造“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集体议案、法制审核等执法制度,规范开展智能化执法办案区执法办案。

(四)强化业务指导。强化镇(街道)委托、赋权执法工作业务指导,提升基层执法办案能力水平,确保基层接得住、做得好、见实效。

(五)严格责任落实。要求全体监督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各项执法工作制度,认真履行监督执法工作职责,对于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

 


 

 

 

 

 

 

 

 


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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