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04733815418U/2025-1622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运输局 | 公开日期: | 2025-02-27 |
有效性 | 文件编号 |
637国道路桥金清至新桥段公路工程社会风险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依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的规定,对本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进行公告。
一、公示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637国道路桥金清至新桥段公路工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
2、项目概况
为完善台州市公路路网,缓解相邻平行线路的交通压力,完善区域路网结构,解决市区内较长距离的交通需求以及对外交通的连接,达到疏解城市交通拥堵、畅通城市内部道路的效果,同时提升台州东部区域前往机场的通达性和便捷性。提升区域交通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经分析研究形成决策方案:637国道路桥金清至新桥段公路工程进行调整。
3、项目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台州市路桥区,依次经过金清镇、蓬街镇、横街镇和新桥镇,全称为637国道路桥金清至新桥段公路工程。起点位于228国道,由东至西利用规划金北大道线位至疏港大道,往北利用疏港大道进行拓宽改建至东方大道后,往西利用东方大道约1.2公里后新建高架桥至新桥镇,终点顺接肖王至洋屿高架跳水平台,路线约13公里。本工程计划于2025年10月开工建设,2030年1月底建成通车,建设期4年。
4、技术标准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起点至疏港大道新建段路基宽32米;疏港大道拓宽改建段路基宽32米;利用东方大道1.2公里段路基宽44.5米;新建高架桥宽27米。
5、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6.9亿元。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为台州市路桥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由其推进本项目前期和建设管理工作。
二、委托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台州市路桥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实施单位:浙江银马律师事务所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城街道模具博览城14幢304-307
联系人:程梧展 电话:13738506928 邮编:318020
电子邮箱:wuzhancheng@outlook.com
三、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评估主体或评估实施单位联系。
2、公示期为十日,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评估主体或评估实施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台州市路桥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0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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