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2025年第12号)

发布日期:2025-04-16 14:17 访问次数:

抽样编号DBJ25331000002730664荷兰豆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DBJ25331000002730664;产品名称:荷兰豆;商标:/;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50108日;质量等级:/;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被抽样单位:台州市路桥中心菜市场陈继荣;标识生产企业:/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5020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不合格荷兰豆。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于20250108日从台州市路桥凯鹤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购入荷兰豆8kg。截至20250207日,上述荷兰豆3.09kg用于抽检,剩余销售完毕,货值金额136.00元。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荷兰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荷兰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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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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