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台州市欧晨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铝制汽摩配件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年4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4万吨铝制汽摩配件技改项目 | 台州市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二号工业地块 | 台州市欧晨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1500万元,购置集中熔化炉、压铸机、保温炉、去毛刺机、抛丸机、抛光机等设备,利用现有1#、3#、7#厂房的铝压铸车间,实施年产1.4万吨铝制汽摩配件技改项目 | /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废水: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由路桥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熔化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沉降室冷却后,与保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同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9、DA010、DA011)高空排放;压铸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静电式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DA007、DA008)高空排放;抛丸废气采用设备自带管道收集,抛光废气经设备自带“防爆湿式除尘功能”预处理后,采用抛光设备自带管道收集,抛丸废气和抛光废气收集后,一同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20、DA021、DA022)高空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减振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4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82409036
通讯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