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5-04-22 11:21 访问次数:

一、适用范围

主要内容:申请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服务对象个人

国家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国务院  2014-02-21

第四条  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政府补贴。

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省级法律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4-07-11 第三条 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调整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个体劳动者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省政府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政府补贴。社会统筹基金由财政提供,主要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参保人个人缴费补贴、缴费年限养老金和丧葬补助费等。省财政按照省定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两类一至六档地区分别给予100%、90%、80%、60%、40%、20%的补助。国家补助标准超过省财政补助标准的地区,省财政按国家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参保人所在市、县(市、区)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其中,对选择500元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80元。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缴费,按当地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部分或全部补贴。缴费补贴的具体办法及标准由市、县(市、区)政府确定。

市级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台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台政发〔2014〕50号)。

县级规定

 

主管部门名称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或牵头(科)室名称

台州市路桥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受理条件

具有统筹区户籍,年满16 周岁(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除外),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原件扫描件

必要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申请接收

办理地点: 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腾达路1300号)二楼受办分离综合窗口27-35号;路桥区路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南官大道399号)一楼综合窗口1号、5号;路桥区路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南吉利大道199号)一楼综合窗口4-9号;路桥区路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腾达路1999号)一楼综合窗口5号;路桥区螺洋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螺洋街道十路线(金樟花苑对面))螺洋东路7号一楼综合窗口4-6号;路桥区桐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桐杨路234号)一楼综合窗口5-6号;路桥区峰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峰江街道玉浮路286-290号)一楼综合窗口16-19号;路桥区新桥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人民路6号)一楼综合窗口1号;路桥区横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育英中路1号)四楼A区综合窗口4-6号;路桥区蓬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高新东路170号(派出所对面))二楼综合窗口1-6号;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金清分中心(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金清大道1号)一楼综合窗口7-9号;路桥农商银行营业部(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西路桥大道328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路桥农商银行路桥支行(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卖芝桥西路119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路桥农商银行路南支行(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路桥区吉利大道80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路桥农商银行桐屿支行(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屿城路166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路桥农商银行螺洋支行(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螺洋路1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路桥农商银行峰江支行(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兴峰路88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路桥农商银行新桥支行(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新横大道1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路桥农商银行横街支行(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新兴路20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路桥农商银行金清支行(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西金清大道269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路桥农商银行蓬街支行(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振蓬东路72-3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

十一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核标准

办理结果

收件

即办

窗口工作人员

按照事项收件要求办理,符合条件的予以收件。

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工作人员收下材料或者获取政务服务网申报数据。

受理

即办

窗口工作人员

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符合条件的予以录入受理。

审核

即办

工作人员

对材料进行复核并按规范核对业务处理。

符合条件的做出审核决定。

办结

即办

工作人员

业务规范处理。

对材料进行归档处理。

送达

即办

工作人员

启动送达流程。

根据告知渠道对审核决定内容进行告知或送达。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即办 

承诺期限:即办

、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减免说明

 

、审批结果名称

 

、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

、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6-82427851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6-12345,0576-82409000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十八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腾达路1300号)二楼受办分离综合窗口27-35号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受理地点:路桥区路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南官大道399号)一楼综合窗口1号、5号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路桥区路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南吉利大道199号)一楼综合窗口4-9号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路桥区路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腾达路1999号)一楼综合窗口5号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路桥区螺洋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螺洋街道十路线(金樟花苑对面))螺洋东路7号一楼综合窗口4-6号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1:45,下午2:30-5:15;冬令时:上午8:30-11:45,下午2:00-4:45)

受理地点:路桥区桐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桐杨路234号)一楼综合窗口5-6号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1:45,下午2:30-5:15;冬令时:上午8:30-11:45,下午2:00-4:45)

受理地点:路桥区峰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峰江街道玉浮路286-290号)一楼综合窗口16-19号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1:45,下午2:30-5:30;冬令时:上午8:30-11:45,下午1:45-4:45)

受理地点:路桥区新桥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人民路6号)一楼综合窗口1号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15-5:15;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5-4:45)

受理地点:路桥区横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育英中路1号)四楼A区综合窗口4-6号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15-5:15;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5-4:45)

受理地点:路桥区蓬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高新东路170号(派出所对面))二楼综合窗口1-6号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受理地点: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金清分中心(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金清大道1号)一楼综合窗口7-9号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1:45,下午2:15-5:15;冬令时:上午8:30-11:45,下午1:45-4:45)

受理地点:路桥农商银行营业部(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西路桥大道328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受理地点:路桥农商银行路桥支行(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卖芝桥西路119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受理地点:路桥农商银行路南支行(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路桥区吉利大道80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受理地点:路桥农商银行桐屿支行(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屿城路166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受理地点:路桥农商银行螺洋支行(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螺洋路1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受理地点:路桥农商银行峰江支行(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兴峰路88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受理地点:路桥农商银行新桥支行(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新横大道1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受理地点:路桥农商银行横街支行(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新兴路20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受理地点:路桥农商银行金清支行(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西金清大道269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受理地点:路桥农商银行蓬街支行(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振蓬东路72-3号)一楼人力社保专柜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

 

十九、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576-82427851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

次数说明:

 


附录1 申请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流程图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软件 点击下载pdf软件
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