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台州巨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铝压铸件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年5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台州巨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铝压铸件技改项目 |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黄金大道1号 | 台州巨东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拟取消位于白金路10号厂区的“铝压铸件50万件(套)/年”和“铜阀门及水暖配件1000万件(套)/年”子项目,仅保留“铁精密铸件5万件(套)/年”子项目,并租赁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台州市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黄金大道1号)的16#、17#厂房,实施“年产5万吨铝压铸件技改项目”。 本项目铝压铸件的产能为5万吨/年,不设熔化炉,铝水由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的铝熔炼车间为19#厂房,与本项目压铸车间(17#厂房)相邻,铝水从19#厂房经铝水包运送至17#厂房,倾倒至保温炉内,再经压铸机进行压铸生产。 | /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1、废气:压铸废气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静电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抛丸废气经设备自带管路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抛光废气经半密闭罩收集后经湿式除尘处理后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系统(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基地污水管网,最终由路桥区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固废:废钢丸、废包装材料、集尘灰、边角料及次品、废布袋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4、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措施;空压机设置空压机房;合理布局生产设备的位置;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生产期间关闭门窗。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1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82409036
通讯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