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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领域 > 生态环境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含海洋工程)
索引号: 11331004727224662H/2025-1657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日期: 2025-05-26
有效性 文件编号

关于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2025年5月19日-5月23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6 09:22 访问次数: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2025年5月19日-5月23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性质

建设地点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1

报告表

新能源及混动暨燃油汽车精密零部件智能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技改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镇中路以西地块

2025.5.20

台环建(路)〔2025〕32号

台环建(路)〔2025〕32-关于新能源及混动暨燃油汽车精密零部件智能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timevale-convert.pdf

2

报告表

台州市路桥区西部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一体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及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意见

新建

路桥区桐屿街道下岭村,国道104西侧,台州市殡仪馆东北侧地块

2025.5.20

台环建(路)〔2025〕33号

台环建(路)〔2025〕33-关于台州市路桥区西部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一体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及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意见-timevale-convert.pdf

3

报告表

台州巨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铝压铸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技改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黄金大道1号

2025.5.22

台环建(路)〔2025〕34号

台环建(路)〔2025〕34-关于台州巨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铝压铸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timevale-convert.pdf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信息来源: 路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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