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5期)

发布日期:2025-05-27 09:55 访问次数:

近期,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17类共13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25批次,不合格1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超范围食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超标、农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超范围食用食品添加剂

台州市路桥深澳水果店销售的土耳其杏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台州市路桥惠家超市销售的鲜桂圆,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台州市路桥秉杉副食品超市销售的龙眼精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台州市路桥小不点果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台州市路桥开阔水果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台州市路桥叮叮副食品超市销售的柠檬瓜子,安赛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超标

(一)罗永义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台州市路桥开阔水果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小台芒(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台州市路桥秦金枝水果商行(个体工商户)的活动小台芒(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卢东理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罗永义销售的小台芒(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路桥区市场监管局已指定相关属地市场监管所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社会公布核查处置情况。特此通告。

附件1.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x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0526.xls

3. 食品抽检合格—20250526.xls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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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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