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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5期)
近期,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17类共13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25批次,不合格1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超范围食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超标、农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超范围食用食品添加剂
台州市路桥深澳水果店销售的土耳其杏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台州市路桥惠家超市销售的鲜桂圆,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台州市路桥秉杉副食品超市销售的龙眼精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台州市路桥小不点果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台州市路桥开阔水果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台州市路桥叮叮副食品超市销售的柠檬瓜子,安赛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超标
(一)罗永义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台州市路桥开阔水果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小台芒(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台州市路桥秦金枝水果商行(个体工商户)的活动小台芒(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卢东理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罗永义销售的小台芒(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路桥区市场监管局已指定相关属地市场监管所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社会公布核查处置情况。特此通告。
附件:1. 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x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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