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索引号: | 11331004MB1876813U/2025-1658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5-06-12 |
有效性 | 文件编号 |
关于拨付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补助资金的公示
未来乡村补助资金:2024年,我区峰江街道蒋僧桥村成功创建省级未来乡村,获评优秀等次,按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乡村创建成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路政办发〔2024〕23号)(浙农社发〔2022〕2号)和《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路桥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路政办发〔2024〕23号)规定,蒋僧桥村获得省补资金300万元,区补资金300万元,共计600万元。本次,省里下达了补助资金225万元,现计划拨付蒋僧桥村省补资金225万元,区补资金225万元,共计450万元,其中225万元从2025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中列支,225万元从区级美丽乡村建设经费中列支。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疑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二、公示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6月18日。
三、公示受理电话:0576-82439489、82439091,通讯地址: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39号农林大楼。
2025年6月12日
附件
2024年度省级未来乡村补助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镇(街道) | 建设单位 | 成效评价结果 | 审计金额 | 应补金额 | 已补金额 | 本次补助金额 | |||
省级 资金 | 区级 资金 | 省级 资金 | 区级 资金 | 省级资金(浙财农(2025)8号) | 区级资金 | |||||
1 | 峰江街道 | 蒋僧桥村 | 优秀 | 906.6864 | 300 | 300 | 0 | 0 | 225 | 225 |
合计 | 300 | 600 | 0 | 0 | 225 | 225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