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04MB1876813U/2025-1658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5-06-13 |
有效性 | 文件编号 |
路桥区2025年度自然资源集约利用和可用水量确定工作技术服务询价函
询 价 函
各供应商:
我单位拟对路桥区2025年度自然资源集约利用和可用水量确定工作技术服务项目寻找合作单位,特此向贵单位询价。
一、项目背景
为全面贯彻《节约用水条例》、《浙江省水资源条例》,推进我区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升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浙江省2025年度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实施方案》(浙水委办〔2025〕2号)、《关于开展可用水量确定工作的通知》(浙水资〔2025〕7号)的文件精神,2025年继续开展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和可用水量确定等水资源节水重点工作。
二、本项目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年(2025年8月1日-2026年7月31日)。
三、本次询价的主要服务内容
本项目所需的技术服务清单详见下表。
技术服务清单
序号 | 项目 | 主要工作内容 |
1 | 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 | 1.完成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工作技术服务; 2.完成各行业用水总量计算统计、水资源公报编制技术服务; 3.完成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技术咨询、节水器具普及更新技术咨询; 4.完成其他水资源管理节水的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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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可用水量确定 | 1.成果符合《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可用水量确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各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到2030年行政区域多年平均及75%、90%、95%频率条件下的可用水量,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以及非常规水最低利用量。同时提交成果报告。 |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拥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水利水电专业;3.报价人具有用水总量调查统计或水资源公报编制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技术支撑类似项目业绩。
五、其他事项
1.请贵单位就路桥区2025年度自然资源集约利用和可用水量确定工作技术服务项目进行报价,于2025年6月23日15:00时把密封报价函加盖公章送至农水局3号楼409会议室进行开标。(联系人:小章 电话:17681649283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39号)
2.报价函应符合采购方的要求,以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以业绩最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业主单位: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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