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2024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自评情况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农〔2025〕4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自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1日结束,若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水利科反映。
通讯地址:路桥区农林大楼223室,电话:0576-82439069。
2024年度中央资金绩效评价正式文件-路桥区.pdf
台州市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