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路桥区消费品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路桥区消费品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全面落实《全省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推动我区消费品质量不断提升,激发消费潜力,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消费品质量提升为主线,着力提升消费品质量竞争力。到2025年底,消费质量合格率达到92%以上。符合市场监管总局第75号令的重点消费品生产单位“两员”配备率达到95%以上,日周月实际运行率不低于90%。培育“浙江制造”认证企业2家以上,新增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质量集中攻坚行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1.开展重点行业质量攻坚。针对我区电动自行车、非复合膜袋等列入全省重点攻坚目录的产品,组织开展质量状况调查,摸清生产企业及其重点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管理、市场分布等情况,按照“一品一策”“一地一案”,制定质量提升实施方案。聚焦重点关注消费品,突出监督抽查不合格、企标检查不合格、实施过缺陷召回等情况,制定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问题“四重清单”,实施质量集中攻坚行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2.加强重点企业质量管理。引导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持续开展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构建“1+N”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框架。协同行业协会开展质量会诊,对质量关键环节和关键问题有针对性的逐项改进。深入实施“小微你好”专项服务行动,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加快建立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基础的质量管控体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各镇〈街道〉)
3.强化重点产品质量监测。制定年度区级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强化电商平台抽查。加强各级抽查信息收集,加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重点针对前期抽查不合格企业和存在质量风险的企业进行实物对标达标抽检,采取“一企一策”,提出改进措施。加强重点产品电商平台违法违规、假冒伪劣商品信息的监测和管理力度。推动实施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各镇〈街道〉)
(二)实施先进标准引领行动,加强标准实施应用。
1.加强先进标准供给。聚焦重点消费品领域,构建全链条消费品标准体系。鼓励有关人员积极参加全国标技委及分标委,推动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加快“两新”标准提升,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强智能家电家居能效、水效标准实施监督,加强消费体验标准化研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加强标准实施应用。梳理一批龙头企业、重点产品、重点执行标准清单。开展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组织开展对标达标提升活动。加强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标准宣贯,推动重点产品指标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100%符合率。加强标准认证衔接,开展家电、厨卫五金、家装建材等绿色产品认证。(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建设局)
3.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大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打造标准“领跑者”产品1个以上。推动标准与科技协同,加快推动消费品有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形成标准。完善标准成果产出与省级科技项目的联动机制。强化智能、跨行业跨领域组合组装等新型消费品标准规范制定,加快制定一批质量分级、低碳评价等标准规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三)实施质量技术创新行动,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1.加快消费品创新研发。加快开发满足消费者需要的食品、服装、出行等领域创新产品,加强校服、玩具、助行骑乘等产品供给。鼓励发展社区电商、生鲜电商、跨境电商等新零售模式。促进教育、医疗健康、家政服务等领域消费线上线下融合。扩大绿色低碳消费品有效供给。支持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新增发展“三同”产品2种。(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
2.加强质量创新研发应用。优化提升省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等创新创意平台的建设质效。加强消费品领域基础能力建设,累计备案专利密集型产品120个以上,推动专利转化许可1000件次以上。推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研发成果创新应用。鼓励申报消费品领域相关科技计划项目,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3.推进智能制造提质增效。支持消费品制造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升级,推广云设计、3D数字化设计等新模式、新工具。梯次培育“数字化-智能工厂-未来工厂”,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2家。推进绿色制造,建设绿色工厂,新增双碳认证和绿色产品认证企业各1家。(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实施品牌建设赋能行动,强化品牌推广保护。
1.培育优质品牌主体。构建梯度培育体系,新增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实施“增品种”行动,开展年度浙江省制造业质量标杆遴选工作。支持引导企业争创政府质量奖,支持企业参与国际认证。争创各级服务业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
2.加强消费品牌建设。加强品牌政策支持,在消费品领域开展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持续推进品牌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持续推进“浙江出口名牌”认定工作,加快培育AE0认证企业。持续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推进“浙货行天下”活动,打响“辣呵呵”餐饮品牌。(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镇〈街道〉)
3.强化品牌宣传保护。持续开展公益品牌宣传,组织企业参与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品牌故事大赛等活动。丰富消费展、汽车展、文创节等载体,引进品牌首店8个以上。进一步探索和推广品牌融资增信金融创新场景。实施“雷霆”系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消费品领域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各镇〈街道〉)
(五)实施质量安全监管行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广实施生产过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以源头治理为核心的质量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聚焦在生产许可、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现场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的企业和产品,制定问题产品和需帮扶企业清单,落实质量问题整改方案。(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2.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体系,建立1个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站点,开展重点关注产品风险监测不少于110批次。开展靶向监督抽查,重点消费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覆盖率不低于 10%。对监督抽查或证后检查发现问题的生产企业实行 100%跟踪抽查或检查。加强认证监管,压实认证机构、获证组织责任。强化行刑衔接和协同治理,严惩重大质量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道〉)
3.提高质量监管效能。充分运用“三书一函”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企业双随机覆盖率不低于 50%。开展消费品监督抽查结果处置评价活动,不合格产品结果后处理率达到 100%。以“浙品码”为重点,推动消费品生产企业对产品合格赋码。开展“市监综合查一次”改革,推进监管事项“应合尽合”,结合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监管举措,涉企现场检查总量降低 20%以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六)实施市场环境优化行动,打造放心消费环境。
1.强化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支撑。提升计量检测服务能力。谋划布局新兴领域、重点产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强化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服务机构建设布局谋划,支持不同所有制主体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引导检验检测机构加强能力建设。优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加强工业质量平台管理,支持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建设。(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各镇〈街道〉)
2.打造质量专业人才队伍。大力推进企业首席质量官、首席计量师、标准总师和质量工程师、质量工匠培育,培养企业首席质量官100名以上,企业标准总师23人以上。支持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申报质量专业技术职称,鼓励社会各类人员报考质量专业自学考试。持续推进首席合格评定官试点工作。支持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开展“未来工厂”人才培训。(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各镇〈街道〉)
3.营造放心消费市场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优化证照办理流程手续。积极推进投诉举报数据溯源治理行动,全区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率95%以上,消费纠纷源头化解率20%以上,消费投诉调解成功率55%以上。聚焦重点消费品和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加强行刑衔接,严查彻办质量违法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区工作联席会议统筹推进消费品质量提升工作,将消费品质量提升工作纳入质量强区“十五五”规划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作,提升工作质效。(责任单位:区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镇〈街道〉)
(二)加强评价监测。开展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专项调查和标准化统计监测,将消费品质量合格率列入质量工作年度评价,压实地方质量工作责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镇〈街道〉府)
(三)加强宣传引导。总结宣传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消费宣传,引导品牌消费、品质消费,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提升。(责任单位:区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镇〈街道〉人民政府)
附件:2025年度路桥区消费质量提升行动重点指标
附件
2025年度路桥区消费质量提升行动重点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5年目标 | 责任单位 |
1 | 主要消费品质量合格率 | % | 92 | 区市场监管局 |
2 | 培育“浙江制造”认证产品数 | 个 | 2 | 区市场监管局 |
3 | 新增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 项 | 1 | 区市场监管局 |
4 | 打造标准“领跑者”产品 | 个 | 1 | 区市场监管局 |
5 | 符合市场监管总局第75号令的重点消费品生产单位“两员”配备率 | % | 95 | 区市场监管局 |
6 | 新增发展“三同”产品数量 | 种 | 2 | 区市场监管局 |
7 | 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 家 | 2 | 区经信局 |
8 | 引进品牌首店 | 个 | 8 | 区商务局 |
9 | 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站点数量 | 个 | 1 | 区市场监管局 |
10 | 消费纠纷源头化解率 | % | 20 | 区市场监管局 |
11 | 累计备案专利密集型产品数量 | 个 | 120 | 区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