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04738419609T/2025-1657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5-06-05 |
| 有效性 | 文件编号 |
2025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25年路桥区统计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一体领会贯彻,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依法履职尽责,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为进一步推动路桥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统计法治工作主体责任
1.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年内开展法律法规及统计业务学习不少于4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上来。
2.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统计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面领导责任,局党组每年听取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专题汇报不少于一次,加大统计法治工作保障力度,确保统计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3.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印发的《关于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实施方案》,推进防治统计造假常态化机制建设,全面压实各街镇和有关部门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同时做好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工作
4.认真研究国家统计督察对浙江的反馈问题,逐条深入对照,并结合省、市指导意见,细化整改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固化整改成效。
5.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持续压实数据质量责任,及时发现、果断纠正、全面消除各领域数据质量风险隐患,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
6.加强与区纪委区监委、组织部、巡察办、审计局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方面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致力于五类监督的有机贯通,推动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以制度化不断提升统计监督的效率和效果。
三、规范行政执法,坚决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7.严肃查处举报案件、上级转办案件,重点查处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统计资料、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干预统计数据报送、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8.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聚焦统计数据真实性,制定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分批次分专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提升统计执法的精准度和针对性。执法检查实现主要专业全覆盖,镇(街道)全覆盖。
9.统筹专业核查计划,将专业核查纳入统计监督范畴,年内专业核查数不少于“四上”企业在库单位总量10%-15%,核查数据统一录入一体化统计监督平台。同时依托一体化监督平台针对性地对一级预警企业、红黄码企业开展核查,消除灰码企业。
10.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和统计调查工作贯通协作的办法》,建立健全执法与专业会商、统筹协作、信息通报、联合检查等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11.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遵守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细化执法工作流程。加强与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检查。确保今年执法检查下降10%,“综合查一次”100%,“三书同达”100%,“亮码执法”100%。
11.全面落实统计行政处罚网上办案,规范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规范行使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加大案卷自查自纠力度,提升案卷质量。
12.严格管理本地区统计领域信用档案,落实《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及时做好企业行政处罚不良信息修复服务工作。
四、分类推进普法,突出统计法治宣传实效
13.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对《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再传达再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部委《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不断强化领导干部防惩统计造假的责任意识。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机关,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统计领域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严守统计法律底线的思想认识。
14.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数据核查、工作调研、统计执法等时机机,通过发放统计法治宣传折页、统计普法宣传资料等,开展统计法治宣讲,持续实施业务培训前“十分钟普法”制度,通过以案释法,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对依法统计的意识。
15.积极推动各相关部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梳理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咨询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结合各工作实际,采取“送法上门”“送学上门”等方式,主动将统计法律法规、业务培训、警示教育等“送上门”。认真做好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推动干部职工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16.继续落实“八五”统计普法规划,结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无限台州APP、统计局官网、“台州市公务员网络学习城”等,综合运用动漫微视频、法律知识解读、法律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拓宽普法受众面、提升普法效果。
五、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统计执法业务水平
17.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配备政治过硬、专业过硬、作风过硬的统计干部从事统计法治工作,鼓励业务骨干和年轻同志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做到执法证应考尽考、应换尽换。
18.积极推荐和支持本地区人员参加国家、省级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注重在办案实践中培养和提高综合型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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