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6-05 09:46 访问次数:

深入贯彻省委一号文件神,按照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有关部署,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农民创业就业增收致富能力,扎实推进全省农民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全省培训农民5万人以上,其中中央资金1万人以上,省级资金4万人以上,由省市县三级组织开展。培训部级头雁900人,学用贯通综合试点人才280人。新认定25个以乡村人才智力驱动产业链全面升级的“浙农智富”品牌。

二、重点任务

(一)“稳粮保供”专项培训。围绕确保粮食生产“十连增”目标,实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聚焦水稻、小麦、大豆、油菜重点作物,以粮油产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主体和规模种植大户为主要对象,组织开展种植技术、品种推广、病虫害防治、加销一体化经营等方面培训。全年计划培训4500人以上。

(二)城乡融合发展专项培训。持续推进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围绕县镇村一体化发展,开展重点村村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围绕推进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开展山海协作推进共同富裕相关项目实施、“浙农智富”品牌人才素养提升等方面培训;围绕片区组团发展,组织乡村运营、农文旅结合、乡村文化传承等方面培训。

(三)农业“双强”专项培训。推进“双强”赋能新质生产力,聚焦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智慧农业引领区、丘陵山区农机先导区三大重点,开展以无人机飞手为主要对象的低空经济发展能力提升培训;以蔬菜工厂、数字牧场、数字渔场等生产经营主体为对象的AI人工智能农业推广应用培训;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农事服务中心负责人为对象农机操作维修能力提升培训。

(四)“土特产富”专项培训。以推进乡村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为目标,“土特产富”全链发展、平台提能升级、农产品优质优价为重点,聚焦茶叶、中药材、柑橘、食用菌、地方猪、蛋鸡、湖羊、中华鳖、罗氏沼虾、溪流性鱼类等10条主导产业链,组织开展提升产业链条、推进优质生产、促进加工增值、畅通流通渠道、强化优价营销、加快数字赋能、增强联农带富等相关主题培训。

(五)青年入乡专项培训。深入实施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以基本素养提升、就业技能提升、创业能力提升为目标,围绕加快乡村人才振兴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融合发展集聚区建设,完善“浙农英才”工作站、“浙农智富”品牌基地、农创客共富基地等青年入乡站点和青创平台等内容,组织开展浙农英才农创客等相关培训。

(六)“学用贯通”综合试点。坚持学用结合、以用为主、重在实效的理念,统筹多方资源,开展学用贯通试点。聚焦农业与文化、旅游、康养等相融合的“农业+”新产业、新业态,以“浙农智富”品牌为牵引,鼓励培育主体与用人主体协同探索协议委托、订单定制、联合培养等产教融合培育方式,推动人才培养和就业创业紧密联系、双向贯通。

市、县(市、区)级班由当地根据发展需求安排班次,在本辖区范围内招生,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到当地财政,资金执行标准参照当地财政有关规定。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培训工作,将农民培训作为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明确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进度安排、资金使用和监督考核等,层层落实责任和要求。加强与教育、退役军人事务、共青团、妇联、科协、大型国有企业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充分发挥农民培训对“三农”工作全局的支撑推动作用。请各市于3月30日前将年度培训方案报

(二)完善培训体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民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试行)》要求,结合当地“三农”发展特点和人才需求,加快二、三类农民培训机构库建设,依托“浙农人”数字化平台申报入库并于4月15前将名单报省厅备案。鼓励各市农业农村部门研究制定辖区内农民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办法,全面提升培训机构规范化水平。

(三)创新培训方式。按照“因材施教、因需施教、因时施教”总要求,综合采用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时效。以生产技术培训为主的,实操实训学时数应不低于总学时数的2/3,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农时特点一次性或分段完成培育任务。依托“浙农人”“云上智农”APP等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学员自主学习。

(四)严格培训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年初有部署、全年有监测、年终有评价的农民培训监管机制,全面抓好课程设置、机构遴选、学员审核、师资配备、资金使用、监督考核等工作。要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实时跟踪培训进度,随机抽核培训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停班整改。省、市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市、县级培育工作的指导、监管和服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五)做优培训品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将“浙农智富”品牌作为农民培训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载体,聚焦辖区内特色主导产业,挖掘和培塑具有辨识度的品牌。对已经认定为省级“浙农智富”品牌的,每个品牌要研究制定专门的品牌管理办法和基地认定办法,遴选一批品牌头部人才和基地,全年组织一次以上的专题培训、一次以上的专题推介、一次以上的主题宣传。省市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品牌建设的指导和管理。

(六)加大总结宣传。各地要及时总结农民培训工作的好方法、好经验、好模式,充分挖掘在带动产业发展、带领群众增收致富中的好典型、好案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多渠道开展宣传推广,引导农民群众学优争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民培训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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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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